1 目的
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對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故,做好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事故損失。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處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
3 職責
3.1 安全辦公室負責各類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的管理工作,并匯總、上報事故統計報表。
3.2 各部門、單位對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故,要根據本規定要求,進行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4 管理規定
4.1 事故劃分
4.1.1 輕微安全事故:未發生人員傷亡,經濟損失2000元以下。
4.1.2 一般安全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輕傷或重傷1-3人的;經濟損失2000-100000元以下。
4.1.3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人員死亡;重傷3人以上;經濟損失100000元以上。
4.2 事故的報告
4.2.1 發生輕微安全事故,責任人員應當在1小時內向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在當月安全月報中,附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報單位安全辦公室,不得隱瞞。
4.2.2 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電話報安全辦公室,24小時內填報書面報告,報處長。安全辦公室將按上級有關事故上報的時限和要求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4.2.3 已經報告的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置情況,事故發生單位要每2小時向處長續報一次。
4.2.4 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4.2.5 在事故報告的同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
4.3 事故調查與處理
4.3.1 事故處理應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3.2 發生輕微安全事故,由單位自行處理,但需將處理結果報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3.3 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調查處理。單位成立專項事故調查小組,單位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安全辦、工會及有關部門人員為組員。調查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確定為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至10000元的,除對直接責任人按 8%,間接責任人按3%罰款外,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1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除對直接責任人按10%,間接責任人按5 %罰款外,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降職或調離本崗位處分;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2-3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0元以上者,處以15%罰款,并對當事人進行開除處分。
4.3.4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據有關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安全辦公室和事故發生單位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4.3.5 事故調查應編制調查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確定、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等。
4.3.6 事故發生單位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并在全處范圍內通報安全事故;其中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應發出書面通報。各單位應吸取教訓,積極采取防范措施。
4.3.7 各部門各站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零報告制度,每月26日前將上月《安全生產事故月報》表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安全辦公室,對隱瞞事故不報的,直接追究本單位負責人責任。安全辦公室建立和保存安全事故檔案。
5 記錄
5.1《安全生產事故月報表》(AH-05-B01)
AH-05-B01安全生產事故月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統計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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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合計 |
今年累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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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路 管 理 |
特大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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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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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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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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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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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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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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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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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路 工 程 |
一級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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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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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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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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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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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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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事故 |
事故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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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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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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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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