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搞好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使職工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須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產教育的意義
1、安全生產教育可以提高企業領導和廣大職工做好勞動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訂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認真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視安全,人人懂得安全。
2、安全技術知識得普及和提高,使廣大職工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作用規律,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掌握檢測技術、控制技術的有關知識,了解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基本要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有力安全生產的開展,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勞動條件的改善。
三、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對新工人“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對生產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
四、新工人“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根據國家勞動部公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四十學時的規定”對三級安全教育規定如下:
(一)一級(段級)安全生產教育。由段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新工人到單位報道后,有勞動人事及教育部門、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車間. 教育內容包括:
1、學習黨和國家關于勞動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條例、標準等。
2、介紹本單位的性質、有關設備的特點和各種規制度。
3、有關應知應會的安全內容。
4、學習安全注意事項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二級(車間)安全生產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班組。教育內容包括:
1、本車間概況、生產工作的特點。
2、本車間生產、工作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本車間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生產工具、個人防護用品,電器器材、消防器材、安全保險裝置等性能,以及使用、維修保養方法和預防處理故障的基本知識。
4、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三)三級(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采用講解師范相結合和指定老師包教包會的方式,進行實際的安全生產操作技術教育。應知應會合格后,再指定師傅帶班上崗操作。教育內容包括:
1、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各崗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特點,生產流程,工作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
3、本崗位(工種)的機械、設備、電器、工具性能和保險、安全防護裝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等。
4、崗位事故案例和判斷、預防、處理事故的安全保護知識。
5、崗位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6、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五、三級教育卡片存檔規定
段、車間、班組對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和考核成績,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安保科存檔,確保“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保存準確完整。
第11條:提職、改職、助勤、停職留薪人員上崗規定
提職、改職工人或長時間脫離本崗位助勤、停職留薪后返回原崗位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任職。
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和《山東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管理辦法》及《濟南鐵路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等文件的規定進行安全教育。
七、各級生產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規定
國家《企業職工勞動衛生教育管理規定》中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作如下規定。
1、企業法定負責人的廠長、經理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通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
3、段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單位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勞動安全專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八、段第一管理者對本單位安全教育的責任
段第一管理者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各單位安全、教育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培訓教育年度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安全員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動(周、月)等項安全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教育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九、勞動安全知識考試的規定
每年會同教育、勞資部門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勞動安全技術知識考試(95分以上為合格)并對試卷保管登記。
十、引進新設備的規定
引進新的技術設備必須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