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確認制是對某一工作地點內活動的人、物進行事前的周密考察,有關幾方面共同確認的一種責任制度。安全確任制包含著的兩層意思:一是對安全可靠性的確定和認可;二是對安全責任的確定和認可。推行安全確認制,其作用是為安全規程、安全制度貫徹執行提供切實保證。
2、安全確認制在全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和各類管理人員;生產組織之間;生產者之間,特殊工種和各主要、重要生產崗位中;處理重大隱患及進行大型基建維修項目等五個方面進行。
3、在各級行政領導人和各類管理人員中實行安全確認制。其內容和要求是:
①我公司寶礦安字(1980)115號文建立的“各級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連同各年度公司制定的經濟責任制中所規定的有關安全指標這是各級領導和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確認中的基本原則和內容。擔負各級領導和專業管理的人員,必須確認自己既定的安全職責和承擔起責任。
②上級領導根據本條例,有權對失職造成傷亡的下級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適當處分。
4、在生產組織之間實行安全確認制,其內容及要求是:
①互相聯系的生產組織之間。如上部車間與下部車間,上道工序與下道工序之間,相互配合專業部門之間,生產車間與輔助車間之間必須對工作場地、物料流動、設備運轉等安全可靠性進行事前確認。經有關各方面確認無誤后,才能進入、放行或移交。
②生產組織之間實行確認制,應履行一定的確認手續,對事故的發生承擔應負的責任。
5、生產者之間實行安全確認制,其內容、范圍和要求如下:
①交接班工人之間,維護工人之間,對工作場地、使用設備、工具、周轉的物料等的安全可靠性進行確認,經確認后,履行一定手續,始得移交,接收或使用,做到上一班不給下一班留困難,下一班對上一班的設備運轉和不安全因素心中有數。
②交班工人,維修工人要對值班期間本人應承擔的責任進行確認。情況不清不明,接班和生產使用工人有權拒絕接班使用。
③班長對車間也應逐級進行安全確認,對違章事故承擔各自的責任。
6、在特殊工種和主要、重要工種崗位實行安全確認制,其范圍和要求內容是:
①特殊工種:爆破工、電工、焊工、起重工、鍋爐工、架子工、機動車駕駛員。
②主要和重要工種崗位系指:電鏟、潛孔鉆、推土機、卷揚機(含箕斗)、裝載機、壓風機、破碎機(含反擊機)、火車司機、巡道、扳道、訊號、調車、連接、電機車、各種機床、翻砂、鑄鋼、焙燒窯爐、現場值班指揮、膠帶運輸、索道線路檢修、推斗、現場取樣、重要倉庫、控制操縱中心、炸藥加工、劇毒、易燃易爆、高空作業、裝卸工等。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一切較具危險性的作業工種均應實行。
③在廠內及地形復雜、作業頻繁、堆放物件多、有天車或高空交叉作業等危險因素的車間,作業現場應制定共同遵守的行走確認制。
④工種崗位的確認制有別于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要領突出,簡明易記。
7、在處理重大隱患和進行大型基建、檢修項目時實行安全確認制,其內容要求有:
①全廠性停電檢修、廠房加固、煙氣管道清理、建筑物拆除、大型設備檢修、大宗物品搬運和大宗危險品處理時均應實行安全確認制。
②在進行上述項目施工作業時,應成立臨時指揮部或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揮。
③指揮部(或領導小組)應將工程項目按專業分解,由各專業部門經過實地勘察,模擬試驗等測試提出各自的安全注意事項及防護措施,最后經充分研究分析進行安全確認無誤后由指揮部(或領導小組)審批執行。
④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在安全確認書上進行簽字。
8、實行安全確認制有關履行手續問題,各單位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可印制專門的安全確認書,也可在值班記錄、機臺設備運轉原始記錄或設計書、任務書,工程驗收單上寫上確認的條款內容,有關雙方進行簽字認可。
9、各單位在實行確認制時,應根據本條例制定出自己的實施細則,送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10、各工種崗位的安全確認要領,應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一樣,張掛在操作崗位上,以便對照檢查。
11、安全確認制是分析事故責任的主要依據之一。本條例頒布執行后即為安全生產的一項法規,必須維護其嚴肅性。對違反安全確認制而造成的事故,為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于不推行安全確認制而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首先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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