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的確定與控制按河北省建設廳冀建質「2006」272號文件通知的規定進行重大危險識別和控制。
一、 根據項目施工生產現場危險、危害辯識及現場動態控制因素識別,幅度項目現場危源辯識評價小組確認現場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將識別時間、源點屬性、源點位置、風險等級、所處時態、預防建議措施與相應要求及時報送公司安全管理部。
二、 對重大危險源由公司相關部門編制重大危險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演練方案,并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審核,適時實施演練以驗證救援預安的可行性。由重大危險源所存在的現場項目負責人配備基本的應急救援器材、物資、公司應急組織保障充足的應急器材、物資儲備和人力行動組織及外援協同工作。
三、 公司安全技術專家組及時審議項目單位所報的重大危險源有關情況與動態,研究并制定預防方案和措施,指導項目現場落實方案措施,隨時關注動態。項目現場相關技術人員要按方案和措施要求及進對重大危險源動態進行檢測、監控記錄。遇險情況擴大跡象,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同時采取恰當的避險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 公司安全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收集、分析和保存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資料,并負責檢查、監督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器材完好性、方式方法有效和監測結果的明確性。
五、 重大危險源所在項目現場負責人要向全員告知應急報警電話、應急組織成員通訊號碼與通訊方式、現場應急疏散要求、應急救助組織與措施及其他應急相關要求。指定專人負責檢測、監控重大危險源動態。對重大危險源危急動態隨時保持與上級保持聯絡,有效配合危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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