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葉健文,男,漢族,34歲,身份證號:440923197010222158,住廣東省電白縣旦場鎮花園紅花鋪村,在事故中受重傷。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1、葉健文駕駛粵KTA880號轎車超過事發路段的最高限速標準(限速120km/h,事發時車速為123km/h)行駛,未與前方劉彬駕駛的湘EA4196(牽引湘E0211掛)號重型半掛罐式車保持足以采取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二)間接原因
1、劉彬駕駛湘EA4196(牽引湘E0211掛)號重型半掛罐式車超載、低速行駛。該車載質量為27800kg,事發時實載質量為32000kg,超載15.10%,存在超載行為。經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大隊委托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肇事車輛事發時的車速進行鑒定,鑒定意見為事發時湘EA4196(牽引湘E0211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車速為39km/h(違反高速公路最低車速不得低于60 km/h的規定,但根據茂名市恒慧科技有限公司對其安裝的車載GPS監控數據顯示,其在事發時9月19日7時14分許事發前的車速為70.38 km/h),目前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采信的是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意見書;
2、湘EA4196(牽引湘E0211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罐體為非標準罐體,不符合技術標準。湖南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對該車罐體進行檢驗后,發現其主要存在無罐體護欄、卸料閥超出后保險杠、實際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問題,并已于2013年6月29日向該車掛靠的湖南省邵陽市偉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下發了《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檢驗整改意見通知書》;
3、沒有認真履行事故防范措施,存在事故安全隱患。湘EA4196(牽引湘E0211掛)號重型半掛罐式車的實際支配人葉樹云明知該車罐體為非標準罐體、存在安全隱患,仍繼續將其投入運營;
4、教育培訓不夠,缺乏相關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湖南省邵陽市偉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未認真開展針對相關企業所屬車輛、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未認真落實對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茂名市“9•1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對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個人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葉健文,駕駛機動車未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經公安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負事故的主要責任。9月22日,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以葉健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刑事案件偵查并作出立案決定書,目前案件已進入公訴階段。因其受傷嚴重,一直處于昏迷狀態,由市公安局在茂名市人民醫院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2、劉彬,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超載行駛,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經公安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對其超載行為,建議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3、葉樹云,在明知肇事車輛罐體為非標準罐體的情況下仍繼續將其投入運營,對雇用的司機未認真開展相關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不到位,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七款規定,建議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4、乘車人李宜松、李宜榮、李宜明不負事故責任。
(二)單位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湖南省邵陽市偉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作為貨運經營者,允許與其簽訂車輛加盟服務協議的葉樹云利用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要求的非標準罐體從事運輸經營活動,對與其簽訂加盟協議書的車主及相關司機未認真開展相關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不到位,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七款規定,建議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六、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加強外籍危運車監管,嚴厲查處非標車輛上路運營行為。從前期調查情況看,外籍危運車輛及本地部分危運車存在“大噸小”、“ 大罐小標”等問題,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市公安、交通、質監、安監等部門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完善外籍危運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機制,提高外籍危運車來茂營運準入門檻,充分利用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系統,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管理,嚴禁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低速行駛、隨意停靠。對全市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罐式車輛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生產一致性要求的,要進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頓。要建立駕駛人駕駛資質、從業資質、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信息的共享聯動機制,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人的動態監管。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強化路面監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公安交警、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加大摩托車、貨車整治力度,特別要加強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的路面管控。嚴查超速、超載、客車超員、大型車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高速公路路肩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在城市道路,重點查處無牌無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重點查處摩托車超員、不戴安全頭盔、低速貨車和拖拉機載人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行業管理和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并落實應急管理、安全培訓制度,抓好入職培訓、崗位培訓、專業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本企業應急處置程序、安全生產規程和自救互救常識,避免盲目指揮、盲目施救。加強與消防、急救醫療及其他拯救單位的聯動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交通事故,要確保消防、急救醫療及拯救單位能及時投入施救,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駕駛人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通過分析本起事故,結合我市公安交警平時執法情況看,目前一些駕駛員普遍存在安全意識淡薄,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依然存在。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要加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加大對各類嚴重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大力開展以機動車安全隱患影響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平時的執勤執法對過往駕駛員進行安全隱患教育和提醒,講解危害后果和案例,勸導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全社會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