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時間:2008年2月15日
事故類別:車輛傷害
傷害情況:左臂骨折
二、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4日22時50分,原4線(2號翻車機重車線)對30個煤車,23時開始翻車作業,到15日4時20分已翻10個空車進入原3線,由于翻車凍煤有大塊需要清篦子,進行了停車。5時40分又開始作業,2號翻車機主控室操作工李某某在樓上操作,地面操作工王某某在翻車機北頭進行扶勾空車作業,地面操作工彭某某在翻車機南頭原4線重車摘鉤作業。5時45分,翻車機翻好第十一輛空調機推入原3線。由于第十輛車、第十一輛車鉤閉合,王某某在原3線用左手調整第十一輛車南頭車鉤時,空調機推第十二輛車連接第十一輛又連接第十輛車,前十輛車向前溜逸1.2米處停下。造成王某某左手、左小臂擠傷。
三、事故原因
1、地面操作工王某某首先未將原3線第十輛車北鉤打開。
2、地面操作工王某某在第十一輛車翻完煤后,在空車線原3線未將南鉤打開,造成未連接上,與前十輛車出現天窗。
3、地面操作工王某某發現天窗,車輛未連接,繼續進行移動車輛作業。
4、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在車輛移動中調整鉤位。
四、防范措施
1、持續開展“雙確認”工作,在明確“嚴禁”的作業行為同時,要總結、細化安全作業規范,并將其拓展為總的作業流程的管理,對各類作業風險要結合人的行為、人機結合、時間和空間,進行深入、細致、準確、全面的辨識,打造細節安全。
2、做好從原則安全向制度安全的轉變,要加強各項制度的適宜性、指導性和針對性的建設,以制度本身來保安全。
3、要強調職工的行為自主安全,進一步提高安全素質、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體現人的本質化的技能安全。
4、切實將事后的管理真正轉變為事前的預防管理,各級領導必須直接對安全負責,直接作安全檢查,直接從人、機、料、法、環存在的問題作預防工作,按PDCA的工作機制要求作好各項工作,打造既能發現問題,又善于解決問題的管理團隊,要針對管理不深、不細、不實、不全面和相對粗放、相對隨意、相對的就事論事以及“落實少”、“辦法少”的現象,體現責任,集思廣益,創新管理。
5、要重視非常規作業的安全確認工作,針對各作業單元,在做好危險因素辨識的基礎上,建立規范、科學、有效、嚴謹的確認流程和方式、方法,并將其固化入日常作業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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