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噸死亡率全球最低
南非0.3
南非是世界著名的礦業大國,據報道,采礦業是南非經濟的支柱產業,采礦技術和設備都非常先進。但南非的采礦業仍是勞動密集型產業,是南非雇傭勞動力最多的生產部門之一,其中不少是來自非洲其他國家的臨時性勞動工人,在南非所有礦工中,絕大多數為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盡管如此,南非礦山事故死亡率卻逐年在降低,1995年時,千人死亡率為1.02,2000年下降到O.72,2001年南非煤礦傷亡率達到歷史最低點,全國煤炭行業死亡人數僅為17人;目前年死亡率為0.6‰,百萬噸煤事故死亡人數是0.3,這在全球是很低的。
印度0.27
印度是世界上繼中國和美國之后的第三大產煤國,煤炭在印度被認為是最重要的發電資源,國家57%的商業能源由煤炭提供。據報道,歷史上印度煤礦事故很多,上世紀60年代初,每年都發生3500多起傷亡事故。1961年百萬噸死亡率高達4.81。進入90年代,印度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逐年下降,2001年到2003年千人死亡率平均為0.27。
波蘭0.26
波蘭是一個小國,但在煤炭工業方面卻是世界先進國家之一。波蘭的礦井煤層儲藏較深,各煤礦均有不同程度的瓦斯和煤塵危害,為保證安全生產,1954年,波蘭政府作出決議,將負責勞動安全的監察機構從產業部門獨立出來,成立最高礦業監察局,以加強礦山安全監察;煤炭工業也加強了安全管理,改進安全設施,采用先進安全技術和新的勞動組織。從此,礦井事故率直線下降,百萬噸死亡率逐年降低,從1955年的5.5人降到80年代一直保持的0.5-0.7,據國際勞工組織公布的數據,目前波蘭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只有0.26人。
澳大利亞0
嚴格執法有效地保證了澳大利亞的采礦安全。在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間,澳大利亞共發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礦難事故6起,總計死亡69人。在此之后,隨著執法力度的加強和對安全生產文化的重視,全國很少再發生礦難。近幾年,澳大利亞的年均煤產量達到了2.5億至2.9億噸。在2000-2001年度,百萬噸煤的死亡率即已下降到0.014人。自2003年起,全國煤礦開采實現了“零死亡”。
德國0.04
大凡到過德國的人,都對德國的安全生產有突出印象,尤其是礦山安全,人們印象更深,為此,有不少國家負責生產安全的官員出國考察都選擇去德國。
據德國煤礦業內人士介紹,德國是世界上煤炭和褐煤儲量最大的國家之一,煤炭的地質蘊藏量約2300億噸,按照德國目前的開采規模,其煤炭儲量可開采286年。據報道,德國不僅煤炭儲量豐富,而且礦山安全在全球也名列前茅。報道說,德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0.04,2004年上半年德國煤礦事故死亡僅1人。
健全法規 促進安全管理
南非
南非礦山安全形勢比較好的主要原因,是國家相關法規健全且執行得力。南非1996年制定了《礦山健康與安全法》,并由政府能源礦業部、礦主、礦山雇員三方組成了“礦山健康和安全委員會”,雇員代表進入安全機構,這在世界礦業史上是一個創舉,從而確保了《礦山健康和安全法》的執行。
另外,政府能源礦業部設有礦山安全監察局,下設礦山安全監察司、礦山設備安全監察司、礦山職業衛生監察司和綜合司四個職能司。在全國9個省設有礦山安全監察辦事處,有幾百名安全監察員。監察員可以不需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在任何時候向企業的任何人詢問與安全有關的事項;對企業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安全監察有權要求企業進行糾正,并可對其罰款。
印度
印度憲法規定,煤礦與非煤礦工人的安全、福利和健康歸中央政府管轄,由勞工部下屬的礦山安全監察總局具體執行。該總局主要是通過對礦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采取聘用礦工監察員、設立礦山安全委員會和用“三方檢查”方式使礦工積極參與礦山安全管理。
煤礦安全由8個部門負責監察:一是煤礦安全委員會。負責制定安全政策和檢查煤炭公司的安全狀況。二是礦山安全總監。三是工人監察員。四是煤礦安全委員會。通過召開會議評估煤礦的安全狀況。五是礦區三方安全委員會。工人、礦山安全監察總局和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礦區的安全狀況。六是檢查安全措施的三方安委會。七是負責制定政策并指導改進煤炭公司安全標準的安全董事會。八是礦山安全大會。對礦山安全標準提出改進建議。
波蘭
最高礦業監察局負責對波蘭全國礦山企業實行全權監察。該局由政府總理直接管轄,下設分局。監察局及其分局有權對煤礦生產中違章指揮者及違章作業人員進行處罰。監察局視安全生產和保護礦產資源為所有監察工作的基本線,將災害防治措施納入煤礦的年度生產計劃和遠景規劃之中,與各礦休戚相關。
德國
德國煤礦安全之所以很好,主要與國家和有關部門重視以及相關法規和切實執行有關。從19世紀工業初期德國就開始注重礦山安全問題,現代的法律基礎從那時就已開始奠基。目前安全概念不僅包括通常意義上的礦井防火、防水、防爆等措施,而且職工上班路上的交通安全及職工的勞動保健也是企業負責的安全生產范圍,并被稱為“實用勞動科學”。
德國對安全監督實行雙軌制,即政府部門設有礦山與能源管理處,各區有安全監察部,煤礦有行業協會以及企業內部的安全部門。另一個方面是社會和商業監督力量,即工傷事故保險聯合會。按照法律規定,所有礦產企業必須為礦工投保。工傷事故保險聯合會的安全專家會不定期巡查礦井,對事故隱患發出警告。一旦出現事故,會賠得“傾家蕩產”。
救護措施周全到位
南非
礦山救護也是南非非常重視的工作,目前南非設有全國設礦山救護中心,這是一個私營的非營利性機構,主要是為礦山救護隊員提供培訓服務,并為礦山提供救護服務和咨詢。中心在全國建有礦山救護網并進行管理,所有礦山企業都可成為全國礦山救護網成員單位。南非《礦山安全法》規定,有100名以上的井下礦工的礦要設一支礦山救護隊,一般有5名救護隊員,有700名以上礦工的礦山要設兩支礦山救護隊。中心也是全國礦山救護網的管理機構,設理事會和管理委員會,理事會成員由大企業代表和礦山救護中心總經理組成。管理委員會主席由礦山救護中心總經理擔任。
救護中心負責救護隊員培訓,課程包括初、高級救護隊員培訓和高級救護隊員特種技能培訓以及救護隊員耐熱測試和工作負荷測試。除了中心的少數管理人員和技術培訓人員外,所有救護隊員都是從各礦區挑選出來的兼職人員,他們不領取工資。“拯救生命、關愛工友”的使命感和光榮感是礦山救護隊員的精神支柱。
波蘭
長期以來,波蘭對礦山救護工作也極為重視,根據有關法律,每個礦井都要設立救護站,救護隊員人數按井下人數確定,低于500人的不少于15人;501-2000人不少于50人;2000人以上的在80人以上。救護隊員每年要進行6次培訓和演習訓練,每次1周時間,都有專門的課題,首先進行常規體檢,然后進行體能測試,再進行忍受高溫、高濕環境耐力試驗,同時對理論、規程、相關知識進行學習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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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根據規定,工人下井前必須穿工服、戴安全帽、掛探照燈、別上氧氣袋,另外每人腰間還掛個小發射器。發射器的信號與地面控制中心相連,控制中心能夠隨時了解出現危險礦工周圍的情況以便采取應急措施。在礦井下的巷道內,除常規滅火器外,巷道頂端每隔一定距離就懸掛一些裝滿水的塑料容器。其用途是一旦發生爆炸,這些裝置會被擊碎,里面的水會阻止爆炸后的火勢蔓延。礦山還裝有自動斷電系統,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警戒線時,礦山用電就會自動掉閘。這種自動斷電系統覆蓋了全部安全領域。如果發生瓦斯爆發,礦工首先啟用攜帶的氧氣袋,而巷道每隔25米處安放的強力氧氣呼吸裝置供瓦斯濃度過大時使用。事故發生時,通訊系統會立即把情況報告監控中心,相關人員會迅速趕到現場。
賠付妥善 處罰嚴厲
澳大利亞
在澳大利亞煤礦,每一項措施都由法律制約。在澳大利亞阿平煤礦,任何把生產和利潤看得比礦工安全和生命還重的人,都不配做集團及所屬公司的管理人員。在執法方面,管理人員要以身作則。如果管理人員不嚴格執法,職工就會效仿。如果因此造成人員傷亡,不但煤礦要依法被處以100萬澳元以上的罰款,管理者還得去坐牢。”對于礦工來說,不光要依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還有監督上司、同事的權利和查找、匯報不安全因素的義務。發現有不嚴格依法行事的人員,他們有權到安全部門去告狀;發現礦區生產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他們也有權拒絕出工。
南非
在南非,安全監察員對企業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有權要求企業進行糾正,并可對其罰款。企業應執行監察員的指示,凡對監察員的監察工作的任何干擾和妨礙都屬違法行為,將受到罰款或最高兩年的監禁。與此同時,為了保證安全監察員公正行使權力,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對安全監察員有專門的監督控制系統,同時發揮工會的監督作用。
南非礦業界一直嚴格實行礦山企業工傷保險制度,采取按發生事故風險大小實行差別費率,按有無發生事故實行浮動費率方法,由礦業主交納保險費,礦山發生事故后,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賠付,避免發生事故后礦主和傷亡人員家屬間的直接接觸,也保證了傷亡人員的及時賠付,同時也減輕了發生事故礦山企業的負擔。政府對企業嚴格實行違法必究,“凡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政府首先對有關企業處以20萬蘭特(1美元現約合6蘭特)的經濟處罰,重大事故的罰金則更高。
安全培訓 系統嚴格
印度
政府和煤礦都很重視安全培訓。1966年,印度專門制定了《礦山職工培訓條例》。條例規定,新礦工和在職礦工必須經過礦山安全技術培訓。根據這一規定,礦山安全監察總局要求各煤礦公司建立健全礦山安全培訓中心。新礦工下井采煤或采礦前必須在培訓中心接受為期24天的安全培訓,其中安全理論課12天,實際作業培訓12天。培訓內容主要有安全注意事項、開采方法、輸送機和礦車的操作、頂板支護以及通風照明等。與此同時還開設炸藥使用、爆破和瓦斯檢測等技術培訓。培訓中心還要為技術工人和在職非技術人員開設安全技術培訓課程。技術工人的培訓期為18天,在職非技術工人培訓期12天。安全理論和實際作業培訓時間各占一半。礦工每5年接受一次安全技術進修培訓。
波蘭
采礦動力部規定:大學學歷是礦長必備的條件之一,各礦總工程師必須由采礦專業畢業的大學生擔任,礦長和總工程師上任前必須經過最高礦業監察局考核與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等課程,成績不合格者絕不能任職。波蘭業內人士說,嚴格的任職資格審批與技能訓練,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必備條件。
為使礦山有足夠且合格的后備隊伍,波蘭不僅擁有許多礦業中專和中等技術學校,還在普通中學設有煤礦知識課,講授煤礦安全生產工藝等一系列煤礦專業知識。特別是所有煤礦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職業培訓才能上崗。一些直接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場所的工作人員,如放炮員、各類信號工、提升機司機、采煤機司機等必須持有礦業監察分局局長以上簽發的操作許可證。
監管要靈法規要嚴(短評)
□壽川
一起又一起的礦難,一次又一次的舉國震驚,近年來,煤礦安全問題一再直逼政府和公眾的視線。
2004年,全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生產事故有129起,而今年1—5月,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就達23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6倍。特別是7月份以來,全國煤礦企業共發生死亡事故218起。
今年以來,中國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公布了存在安全隱患的1324處礦井名單,不合格一律關閉;嚴令各級官員撤出在煤礦中的投資;派督查組赴各地明察暗訪。9月3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正式施行。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全力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堅定決心。煤礦企業要保證安全生產,嚴格、周密的監管機制必不可少。它不僅能使已有的法律、法規得以真正執行,而且還可為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提供堅實基礎。
在國外,安全是重于生產和利潤的第一要素,以南非、印度、波蘭、澳大利亞、德國五國為例,百萬噸死亡事故人數僅為0.3以下。他們的經驗再次說明,完善的法律、法規,加上強有力的礦山安全監察機制,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