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是指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火災一旦發生就極容易造成重大損失,包括生命和財產安全都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要防止火災發生就要在防范措施上下足力氣,在火災發生的源頭上就加以控制,不讓火災發生。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在林區應當建立軍民聯防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自然條件和火災發生規律,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出現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可以劃定森林防火戒嚴區,規定森林防火戒嚴期。
森林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據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撲救林火有人工撲打、用土滅火、用水滅火、用氣滅火、以火滅火、開設防火線阻止火災蔓延、人工降雨、風力滅火機、化學滅火、爆炸滅火和航空滅火等基本方法。
撲火機具主要有用于撲滅明火和余火、開防火線的機具。包括風力滅火機、二號撲火機具、手投式滅火彈、小型水泵、水槍、砍刀、鏟子、鋤頭、耙子和割灌機、油鋸、鋸子、斧子、鋤頭、炸藥等。
撲滅森林火災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滅火方法(也稱積極滅火法或進攻型滅火方法),另一種是間接滅火方法(也稱建立防火線隔離法或以守為攻型滅火方法)。
直接滅火方法是使用滅火機具直接與火交鋒,使火停止燃燒。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滅火),不適合猛烈燃燒的大火或樹冠火。直接滅火法采用的機具很多,可以使用機械撲火工具,也可以用化學滅火藥劑、水、土。
間接滅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離帶,如開防火線、挖防火溝、以火攻火等。它主要適用于猛烈燃燒的地表火、樹冠火和難滅的地下火。
森林火災撲救主要幾個階段
據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和撲火特點,撲救森林火災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再鞏固”的程序,分階段地進行。
(一)控制火勢階段。即初期滅火階段,也是撲火最緊迫的階段。其任務主要是封鎖火頭,控制火勢,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燃燒。
(二)穩定火勢階段。在封鎖火頭,控制火勢后,必須采取更有效措施撲打火翼,防止火向兩側擴展蔓延。是撲火最關鍵階段。
(三)清理余火階段。火被撲滅后,必須在火燒跡地上進行巡邏,發現余火要立即熄滅。
(四)看守火場階段。
主要任務是留守人員看守火場。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監守12個小時,中齡林、成齡林地起火監守24個小時以上,方可考慮撤離,目的是防止余火復燃。
總體來說,森林火災所產生的嚴重后果需要引起國家和消防業界,以及所有人的重視,森林防火也是每個人應該牢記在心中的一條制度,只有從根本上防范住火源才能很好的解決森林火災帶來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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