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筆者在追蹤接觸某停產企業時,發現該企業正在緊急處理一起液氨泄漏事故,由于處理及時,沒有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員傷亡。當目擊各種專業技術人員和現場的緊張氣氛時,一直心有余悸,深感危化品的安全非同一般。另據在現場指揮的一名政府官員透露,某地也發生過類似事故。看來,這并不是個別現象,即使是個別現象,也不允許出現。
眾所周知,危險化學品一旦疏于管理,造成泄漏或爆炸,后果不堪設想。在上述事例中,我們不難看出,危化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管理仍存在一定的死角,尤其是停產和改制企業中,由于企業不能正常的生產,致使部分危險品處在閑置狀態,長期滯留在儲存罐中,極易腐蝕罐體和金屬管理,加之部分設備老化,長時間不用不管,很容易發生泄漏和爆炸,一旦釀成事故,將帶來很大的損失。
為此,筆者從安全生產的角度出發,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停產破產和改制企業中的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努力將停破產和改制企業中的危化品管理列為安全重點,進行有效地監控和預防,積極妥善地處理好這些企業中殘存的危險化學品,避免因危化品泄漏而引發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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