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安全 關愛生命---加強勞務隊的管理、培訓和交底,切實提高民工的素質
如何加強勞務隊的管理、培訓和交底工作,一直是我們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思考和探索的問題。去年頒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便為我們開展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的依據,同時也明確了勞務隊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勞務隊及從業人員的安全法律意識。我們要讓每個作業人員懂得重視安全工作即是珍惜自己的生命這條硬道理,從而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創造一個良好的人文環境。提高勞務隊伍的素質,必須加強對勞務隊的選擇、培訓、交底和日常管理。
一、做好勞務隊伍選擇。
近幾年來,勞務隊的招標工作基本上由公司總部主持開展,確實選擇了一批具備資質且實力較強的勞務隊伍,像浙江一些勞務隊伍,其施工的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均比較好。最近兩年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因一個勞務隊承擔的工程較多,而其相對固定的作業人員畢竟有限,為確保工程所需勞動力人數,該隊勢必會從其它地方選一批人來,而此類人員魚目混雜,甚至有些人員是剛放下鋤頭,便拿起泥刀的人員,安全意識及安全知識淡薄,很難保證安全生產。為解決類似問題,我們應當適當增加合格勞務分承包方的數量,并在合同中約定勞務隊必須選用固定的作業人員;另外可限制一個勞務隊在一年之內只能承擔1~2個工程,從而確保選用高素質的勞務隊。
二、做好培訓工作。
自建設部1999年頒布實施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來,公司每年均要組織1~2次培訓,且明確要求各勞務隊必須派人參加。事實上,真正來參加此類培訓的勞務隊人員很少,即便派人參加也是勞務隊負責人或其他極個別人,而真正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及其具體作業人員并未參加培訓,很難保證標準有效實施。今后公司組織有關安全知識培訓,要求勞務隊必須派安全管理員和作業人員參加;此外,在簽訂勞務合同時要求勞務隊安全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證書,進場后查收該安全員證書,以進一步提高勞務隊對安全知識和標準的知曉面。
三、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長期以來,項目工長或安全員所作的安全技術交底僅限于施工班組長,而較多班組長只是將交底往口袋一放,根本沒有真正落實到作業人員,導致生產一線的作業人員盲目施工,造成不安全因素時常發生。另外大部分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空泛,指導性不強。譬如一份搭設防護欄桿的安全技術交底,未包含搭設要求: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立桿間距不大于2m等內容,造成工程所設防護欄桿不規范、不統一。僅一個分項工程因交底不全面就會造成諸多安全隱患,更何況整個工程?因此,項目工長和安全員要嚴肅認真地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層層交底直至作業人員。
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為了真正讓每個作業人員懂得重視安全工作即是珍惜自己的生命這個道理,施工企業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加強對勞務隊的日常管理便是各項工作中的重點。在一個工地上會經常發現作業人員高空作業時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等情況,當你問他們為什么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時,他們大部分會說太麻煩。《安全生產法》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因此,當施工企業提供了足夠的安全帽和安全帶等防護用品時,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員一旦發現作業人員未佩戴和使用勞動用品時,有權對此人進行罰款或勒令其停工。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的大部分勞務隊伍,其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普遍不強。建筑工程所用外用電梯的每層卸料口都搭設了安全門,作業人員進出吊籠只需半分鐘時間打開防護門便可確保自身安全,他們卻視防護門為障礙,棄之不用,更有甚者偷偷取掉,可見這些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實在太差。《安全生產法》中第五十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為了提高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我們一定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作為安全管理員,工作一定要認真、細心、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教育不一定非要生搬硬套,拘于形式,可利用上班前幾分鐘或中午吃飯等空閑時間召集同一工種的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有利于增強作業人員對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另外,對于作業人員來說其付出應與收入成正比,各工程項目應按照勞務合同中的約定按時支付人工費,不可長時間拖欠工人工資,否則將形成惡性循環,作業人員連飯都吃不飽,何談安全?所以,施工企業一定要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并且要切實改變對勞務隊“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狀況。
搞好安全生產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我們一定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標準、規范指導安全生產,進一步強化對勞務隊的管理,做到人人重視安全、人人關愛生命,從而不斷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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