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的實現要靠投入保障作為基礎。提高安全生產的水平和能力,需要付出勞動的、經濟的成本,安全的成本既是代價,更是效益。從經濟學的角度,安全投入一是活勞動的投入,即專業人員的配置;二是資金的投入,用于安全技術、管理和教育措施的費用;從安全活動和實踐的角度,安全文化建設、安全法制建設和安全監管活動,以及安全科學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都需要安全投入來保障。因此,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前提、基礎和保障。科學的投資原則和機制,合理的投資比例和結構是發展安全投入保障戰略要解決的問題。我國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即國家、企業、社會,甚至個人有機結合的投入機制。但企業是安全投資的主體,要按規定從成本中列支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強財務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支持困難企業的安全設備和技術改造,困難行業和企業要有治理安全隱患的政策措施,并嚴格依法執行。社會團體和個人公益性投入也是重要的方式,同時發展社會保障和商業保險機制,使安全投入的保障有多種方式和渠道。
目前我國安全總體投入水平相對較低。在安全活勞動投入方面,我國的安全監察人員的萬人(職工)配備率是相當低的,美國是我國的10余倍,英國是我國的22倍,日本是我國的7倍,德國是我國的16倍,意大利是我國的6倍。如果以我國目前從業人數約2.4億人計,則按英國的水平,我國應有監察人員10余萬人;按德國水平應有8余萬人;按美國水平應有5萬多人;按日本水平應有3.5萬人;按意大利水平應有3萬多人。這樣,若要達到發達國家的較低水平,我國的專職安全監察員人數至少需配備3萬人。二是在安全經費投入方面,用萬人投入率比較,美國是我國的3倍,英國是我國的5倍,日本是我國的3倍多。我國90年代企業年均的安全總投入(包括安措經費、勞動防護用品等)占GDP的比例為0.703%,不到1%,而發達國家的安全投入一般占到GDP的3%。我國“十五”期間國家科技攻關經費中直接用于安全方面的經費大約為8155.7萬元,每年平均僅1631.14萬元,若折合成美元則僅有197.24萬美元/年(美元換算率按8.27計)。若與美國相比,則2002年僅美國國家職業安全研究院和事故傷害預防與控制中心每年的政府預算科研經費就是我國安全科研經費的207.87倍,而美國的GDP總量是我國的10倍。2001年,我國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業經費為人均68000元人民幣。據此計算,我國煤礦安全監察局系統共有職工2830人,國家預算的事故經費不足2億元人民幣,換算為美元大致相當于1150萬美元。由此可見,我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預算經費僅是美國的約六十分之一,而我國的從業人員卻是美國的5倍左右。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投入,提高我國安全生產保障水平,建議如下對策:
1.把安全生產納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體系之中
為了盡快達到全面小康社會的目標和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迫切要求迅速扭轉安全生產形勢的不利局面,應從國家發展戰略高度,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家總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應用管理、法制、經濟和文化等一切可調動的資源,實現最優化配置,在發展的進程中,逐步和有效的降低國家和企業傷亡事故風險水平,將事故頻率和傷亡人數都控制在可容許的范圍內。而且,我國現以加入WTO,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習慣把政治、社會問題與經濟、貿易掛鉤,要確保我國的政治經濟利益不受到損害。因此,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我國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建立統一、高效的現代化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體制與機制,與經濟發展同步,逐漸增加國家和企業對安全生產投入。
2.制定合理激勵政策,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投入水平
研究表明,我國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有密切的關系。20世紀90年代安全生產的投入占整個國民經濟總產值GDP的比例僅為0.703%,帶來的事故實際經濟損失卻占到了GDP的1%至2.5%,而安全生產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為2.4%。顯然,事故居高不下,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我國的安全投入不足,以至企業安全生產保障條件水平不足造成的。為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對安全生產經濟投入對策提出如下建議。
3.加大國家和企業對安全生產的投入
針對長期以來國家和相當一部分企業對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歷史欠賬較多,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實際,國家和企業都必須加大對安全的投入。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統計和我國專家研究分析的保守估計,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年CDP的2%~4%%,而我國九十年代的安全生產投入與產出比為1:4.505,安全生產的經濟貢獻率(安全產出/國內生產總產值)為3.15%。因此國家和企業都應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首先是企業必須依照《安全生產法》確保安全生產條件的投入,并對安全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負責。
4.明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的人員配備結構比例
《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5.明確企業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投入項目,實行安全專項經費稽查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建立國家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基金
國家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基金可在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兩級專用帳戶,按照統籌規劃,輕重緩急,分步實施,有計劃地逐步治理和消除重特大事故隱患。國家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基金的經費來源,國家和地方政府應先期注入一部分啟動經費,然后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的經濟罰沒收入轉為國家安全生產的投入資金,同時也可吸納社會捐贈等。
7.實行積極的國家財政、金融、稅收扶持政策
一是給予安全生產設施裝備的貸款支持,幫助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完善安全生產設施。二是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盡可能給予財政和稅收扶持,或是階段性的扶持優惠政策。使企業加快技術更新,保障安全生產。
8.推行安全生產國家投入的公益化政策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產品公益化:鼓勵各種機構參與安全文化產品的開發和創作;對安全生產文化產品的開發機構推行國家補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對使用安全文化產品單位或企業推行免費或部分免費使用政策。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成果公益化:鼓勵各種機構參與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對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成果的研制單位,國家推行補助政策;對使用安全科技產品的單位或企業推行免費或部分免費使用政策。公共事業而采用的采購制等競爭投標等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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