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既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指南,也是我們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規范。他來自于實踐,又服務于實踐,從一定意義上講,每一條法律法規,都是無數人的生命所鑄就,其字里行間無不浸透出事故受害人的鮮血和眼淚。凡是有道德良知的人,或者是有責任心的人,無一不是對安全法律法規,保持一顆敬畏之心!并且能夠殫精竭慮貫徹落實。
對于具有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的各級管理者而言,安全法律法規,就是我們的上方寶劍,它教給我們各種管理手段。而且也都明白,管理是管理別人的,讓別人執行的,但有不少人卻疏忽了安全法律法規是把雙刃劍,既要管別人,也要管自己的,自己是應帶頭執行的。誰不執行安全法律法規,都要受到法律法規的責任追究,誰都不能把自己置于法律法規之外,不受法律法規的約束。更不能把自己凌駕于法律法規之上,蔑視法律法規,把法律法規當兒戲,不去執行和落實。
眾所周知,安全發展,已成為科學發展的重中之重,不能確保安全,科學發展就沒有保證。而安全法律法規,又是為保證安全生產而制定,是指導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的。所以,安全法律法規既是當事人行為的底線,又是當事人行為的高壓線。底線意為必須依安全法律法規為基準,履行職務行為;高壓線意為不能觸犯和逾越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悖其要旨去行事,更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凌駕于安全法律法規之上,任其削弱它或不去執行它。不把安全法規當回事,就是不把人民生命安全當回事,絕不能允許這種思想腐蝕團隊、消磨團隊意志。擅自做出消弱安全法規功能、不按法規辦事的行為,是一種典型的玩忽職守的行為。
為此,需要明確一個概念,“法規”二字是法律和規章制度的總稱,規章制度是法律的延伸部分,也是為保證法律的貫徹執行而制定,只要有利于安全管理,又不與法律的宗旨相抵觸,它就有法律的功能。只要有法律功能,就必須認真地執行,如果認為只是做做“樣子”,訂給別人看,那就大錯而特錯!
任何有關安全生產及管理的責任人,只要不按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辦事,都是對違章行為的縱容,而縱容違章就是制造隱患和事故,都是典型的玩忽職守行為,也是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要構成要件。單憑這一點,掉紗帽不說,享受“免費食宿”也是不可能的。對于這些道理必須心知肚明,提高警惕,否則,就會對號入座,承擔法律責任。
作為責任人必須明確,安全管理責任不盡不行,盡不好也不行,都要追究責任,只有完完全全盡到責任,才有被減免責任的可能。但面對失職行為一味地講客觀,說明主觀上根本沒有努力,也沒實實在在付諸行動。尤其是個別責任人,不按法規規定,落實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面對違規違法行為,常常是睜只眼閉只眼或視而不見,不予教育和治理,勢必會縱容不法行為,促發了隱患滋生;面對困難沒有措施,不去作為,由此引發的事故,怎能脫掉干系!例如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2011.7.22京珠高速信陽段特大臥鋪客車燃燒事故和2011.10.7濱保高速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中,所有被處理的責任人,無一不是按照法規條款逐一對號入座的,并沒有因法規落實難度大而免責的責任人。我們所有責任人,包括雙責人員,對此不能不提高警惕、引起重視,加強自律。要說管理難度大,誰有高速交警面對的難度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9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這也包括交警在內。如對7.22和10.7兩起特大事故的處理中,被處理的高速交警責任人員,都是因監督、檢查、治理不到位被追究責任的。他們面對的是成百上千公里的運輸線,其難度比我們車輛例檢、安全教育、隱患排查難度還小嗎?咱們換位思考一下,法規不允許他們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怎能檢查每一輛可能違法的車輛和駕駛員?面對困難能當逃兵嗎?當逃兵又怎能不被法規所制裁?法規既能賦予我們管理權力,反過來也能制裁失職失責人的瀆職行為,不依法盡責行嗎?
安全管理專職人員也好,一崗雙責人員也會,都承擔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在責任和義務面前,是不能講價錢的,不能討價還價的,不能因為難,就不去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工作抓得真不真,就看有沒有責任心;只要有責任心,就不會在困難面前失去信心和動力,就不會認為“按法規辦不成事”。實際上具有這種錯誤認識的人,就沒有什么責任心可言,而是基于“偷懶耍滑、企圖把工作時間變為自己業余時間辦不成了,執行安全法規總想打折扣的事辦不成了,安全管理工作中違法違規的事辦不成了,所以才會抱怨”“按法規辦不成事”。而且,這種錯誤思想,在管理內功比較薄弱的所有單位和管理層中,極具代表性,急具影響力,對此不可不提高警惕,引起重視,并加以治理。作為安全管理者一定要明白,法規都是來源于實踐和真知,來源于血的教訓,并非空穴來風;所以,按法規辦事,是安全生產和管理責任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否則,一害己、二害團隊、三害人民。
安全管理是個實實在在的工作,決不能只說在嘴上而不落實在行動上,不能把功夫下在紙上,而不把功夫下在“落實”二字上。必須認識到“工作安排了,不等于落實了;工作抓過了,不等于抓好了;沒有出問題,不等于沒有問題”。要善于發現差距,勤于查問題;一經發現問題,就應不遺余力地解決之,不解決就是隱患,而且是思想上的隱患,這是最可怕的,它可以讓我們沾沾自喜而放松警惕,各種隱患就會乘虛而入、滋生蔓延;由于事故發生率與隱患存在的時間長與短及數量成正比,這無疑會給事故發生留下機會,并增大其發生概率。一旦事故發生,就沒有后悔的機會,再亡羊補牢事已遲,而相關責任人就得為后果承擔法律及黨、政紀責任。
鑒于此,一定要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凡是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要一件一件抓落實,并落實到崗又到人。為此,應下決心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管理隊伍和從業隊伍的思想教育;管理隊伍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形勢,總結成績,查找不足,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并根據盡責情況,進行責任意識再教育;對從業人員的再教育方面,要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和《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進行交通及施工安全法規、操作規范、職業道德、及相關法規等方面培訓教育,要落實教育次數和時間,不斷提高其遵章守紀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二是抓好車輛設備技術安全管理,著重抓好檢查保養和從業者“三檢”責任的真正落實,不斷提高車輛設備安全運行的可靠性。三是抓好出站安全檢查,達不到出站規定的車輛不得出站,嚴防車輛帶著隱患出站上路。四是抓好“三品”檢查,將“三品”堵在站外車下,嚴防事故發生。五是抓好“三不進站六不出站”(新增安全帶配不齊不出站)規定的實施,嚴防站內外事故發生。六是抓好從業人員準入關,達不到從業要求或沒有進行招聘培訓考核的駕駛員、操作員以及發生過同責以上重大事故的駕駛員,不得招聘,以期純潔和提高從業隊伍素質。七是抓好各類違法違規從業人員的處理、處罰和教育,重點打擊超速、超員(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行為,盡最大努力遏制非法違法行為。八是抓好駕駛員出站安全告知教育和操作人員班前告知教育,努力提高其安全警惕性。九是抓好隱患排查和治理,為加強全過程安全管理,應認真貫徹“三為主”(平時為主、基層為主、自查為主)安全檢查原則,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教育一起,決不下不為例。十是抓好隱患整改督查制和責任制,督查不到位的、整改不到位的,應該實行責任追究制。十一是對于頂住法規不辦事、圖省事、少干事,甚至阻擋別人干事的人,應堅決清理出管理隊伍,不許其濫竽充數。要做好上述十一項工作,就應提升安全站位,確保安全第一,進而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沒有安全作保證,企業生存的空間就會越來越小,路就會越走越窄,也會掏空多年的箱底;甚至出現巨大的經濟空洞和被上級關停。企業的主要責任人和責任當事人,雖說吃不準應負什么責,但其政治風險也不言自明,不被責任倒查絕對不可能。為此,應該樹立四個理念:一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著眼全局和持續發展,正確認識和統籌安全生產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把安全放在優先地位。二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理念,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切實推動人盡其職、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源頭治本,努力鑄造本質安全。三是樹立生命至上、責任如天的理念,真正從潛意識里認識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進而尊重生命,關愛生命。四是樹立安全責任是一種政治使命的理念,充分認識安全生產事關安全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及企業生死存亡的重要性,從而敬畏責任,時刻如履薄冰,始終保持憂患意識,切實履行好安全管理的圣神職責和使命。如果沒有正確的理念,就不會有正確的思路。思路決定意識,沒有正確的安全意識,就意味著防線要失守,并為失守找理由。主要負責人也好,管理團隊每個成員也好,都有一個不成文的共識,那就是安全管理工作量大、難度大、責任大,要抓好的矛盾反復性也大,老問題、深矛盾有待攻堅破解,新情況、新挑戰又接連不斷,打非治違、專項治理還有眾多盲區和死角,面對如此復雜的局面如果失去警惕、失去斗志,或者盲目樂觀、固步自封、滿足現狀,就不會正視現實,并落實責任嚴管理。為此,應緊扣“實”、“嚴”、“深”、“新”下功夫,以期內強素質,增強企業“免疫”力。
實踐證明,安全生產是一項實打實的工作,容不得半點馬虎與疏忽,來不得絲毫虛假,必須在“實”字上狠下功夫。如果馬虎懈怠、敷衍塞責,遲早會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當前,在個別部門和單位,抓落實的精神、方法、力度還不夠,極個別的甚至認為“按照法規辦不成事”,規章制度也只是做個樣子,致使一些主要法規條款還處于棚架狀態,實在樂觀不得。為此,我們必須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狠抓落實上,推動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措施要求、一一落實,督促干部職工講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力爭干一件成一件、見效一件。
抓落實就必須“嚴”字當頭。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嚴是愛,松是害,放松標準就是在放縱隱患,執法不嚴就是在釀造事故。實踐證明,幾乎在每一起慘痛事故的背后,都有這樣的“黑洞”----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沒人負責、不敢負責,最后是負不了責。所以,我們必須按照國務院《通知》和意見的要求,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和追究。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嚴”字當頭,“公”字在心,依法嚴格履行職責。
責任在肩,“深”字為基。何為“深”?深入實際,深入基層。“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身”,安全生產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坐在屋里摸不透變化,尊在岸邊學不會游泳。只有抓住“深”字下功夫,才能摸清底數,認清形勢、找出問題、拿出對策,否則,談何發言權、主動權?為此,要科學合理地安排時間和精力,多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多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商,多解決實際問題。要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做給一級看,各項工作必定會穩步前進。一把手要起好帶頭作用,領導有行動,才能服眾。社會發展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必須清醒地看到,經濟社會發展日新月異,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都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要實現“預防為主”,就必須認真總結經驗,善于發現苗頭,堅持探索創新,努力拿出更多的新招、硬招、管用的招,標本兼治、要在治本上下功夫,以推動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打鐵還得自身硬”,安管團隊的同志要與時俱進,加強學習,提升能力,從而更好地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為企業盡心。
“實”、“嚴”、“深”、“新”四管齊下,效果如何就看管理漏洞和隱患是否在減少。可以說,安全生產所有工作,說到底就是不發生事故、少發生事故,并把重特大事故遏制住,把穩定好轉的的安全生產形勢鞏固發展下去。這是我們的目標,也是檢驗我們工作實效的標尺。
安全生產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我們要始終牢記重托,不辱使命,進一步轉變作風、求真務實,真正嚴格起來,務必落實下去,以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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