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在字典上解釋為遵循法度,自加約束。“自律”,并不是由管理者層層監督,各項規章層層束縛著你,而是在沒有現場監管的情況下,通過自己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拿它來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安全工作離不開企業的每一位員工,確保安全歸根結底的關鍵因素還是人。企業員工身處一線,是安全生產的直接管理者、實施者、操作者,也是安全責任的最后一道關口的把關者、守望者。安全工作中每一個程序的執行,每一項規章的遵循,每一個安全責任的落實都貴在每一位員工的“自律”。
近些年來,各行各業都在安全管理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新增各類安全保障設施設備,加大員工安全和業務知識培訓,通過不斷加強安全措施和安全監管,完善各項規章程序,強化持續安全理念,安全工作取得可喜成績。但這要求我們繼續保持清醒的頭腦,加強“自律”,始終如一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在安全工作中實現“有把握的安全、可靠的安全”,最終達到“持續安全”。
如何做到從“他律”到“自律”?
首先要轉變安全理念。
要從被動的“要我學習”、“要我安全”,到“我要”環節,“我要學習”、“我要規章”、“我要安全”;從被動的“他律”到主動的、自覺“自律”行為。眾所周知,安全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安全生產是一個長久的持續的過程,有著周而復始的流程與環節,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的發生。企業領導和員工,如果都被動地遵守規章紀律,在有監管下按章辦事,去做好安全工作,那只能保證安全一時,但卻無法保證持續安全,一旦“他律”不到位,安全就很有可能無法得到保障。因此,“自律”必須落實在員工理解、員工自愿、員工自覺、員工主動的范疇,員工安全“自律”意識得到提高,不論在什么樣的情況下,都能遵章守紀,做到謹慎從事,按章操作,自我監督,這樣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持續安全。
其次是運用“他律”,學會“自律”。
“他律”是安全管理的一種手段,它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執行力、客觀性和穩定性,與“自律”相輔相成、對立統一的。它和“自律”就像持續安全的“兩條腿走路”,我們不能單純地拋開其中一個而去強調另一個,更不能摒棄其中的任何一個方面。光有監管的“他律”,而沒有每一位員工的自覺遵守,就沒有執行力,安全也得不到很好的保證;而如果沒有“他律”的制約,“自律”僅僅是虛置的,無力的。企業的安全管理從“他律”入手,自上而下地規范各項規章制度,狠抓落實,完善獎懲機制,健全監督管理,建立起了一套持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同時企業應不斷加強員工安全工作主人翁思想教育,變被動工作為主動工作,變被動檢查為主動把關,在工作中不斷喚起和激發職工“自律”的自覺性,在行為準則上由外在約束變成內在約束,充分發揮職工的主觀能動性,讓員工積極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實現自我約束,最終將安全工作由“他律”轉為為“自律”,夯實持續安全的基石。作為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和員工,都應深深體會到從事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應嚴格要求自己,加強學習,運用“他律”,克服自我放松約束習性,讓“自律”的成為安全生產的好習慣,更好地推動企業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再上新臺階!
第三我們要消除自己尋找借口的傾向。
“自律”是一個不斷提高自己素質修養的一種自我約束力,需要自身嚴格要求和持久耐力,更需要安全工作中不斷消除自己為違章尋找借口的傾向。尋找借口放松對自己的約束,人之本性,每一次安全工作中不安全事件的發生,當事人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原因和理由,而這些原因就是我們放松對自己的約束,為自己違章尋找的借口,往往就是由于你一時為圖省事尋找借口,放松“自律”,心存僥幸,違章作業,帶來的后果必定是慘痛。
“自律”又是具有“波震”效應,個別員工在安全中的“自律”行為,他們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將安全責任時刻牢記在心,一折不扣地把安全的措施落實在行動上,這也是一種帶動和示范,他會影響周圍的人,使他們也能去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樹立安全意識,從而形成保安全的合力。其次,在安全工作中處處“自律”,在生活中,你也會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注重細節,提高道德修養,養成“自律”好習慣。
安全來不得半點馬虎,我們從事安全生產的每一位員工應“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應從小處入手,從點滴做起,對安全細節思想不放松,提升安全工作“自律”能力,學會自己約束自己,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時刻提醒自己“自律的代價總是要比后悔的代價低”,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做好安全的每一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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