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性違章作業,是指那些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有章不循,堅持和固守不良作業方式和工作習慣的行為。
就近年來電力生產發生的事故統計來看,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違章引起的,且大部分又與習慣性違章作業有關。由此可見,習慣性違章的危害性之大,反習慣性違章是當前電力企業確保安全生產的當務之急。筆者結合實際工作認為,克服習慣性違章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領導重視是關鍵。電力企業的領導,既是安全生產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又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因此,克服習慣性違章作業,關鍵在于各級領導,尤其是各企業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克服習慣性違章,應領導帶頭,率先垂范。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已不正焉能正人”。只有各級領導切實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才能徹底杜絕習慣性違章現象,這是其一。其二是看領導干部是否長期的抓下去,習慣性違章是安全生產中的“固疾”,是具有一定的歷史性的不良習慣。各級領導應制訂具體措施,使反習慣性違章經常化、制度化,并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來抓。如領導者產生松動情緒,則習慣性違章現象就會抬頭并蔓延滋長,甚至出現更嚴重的違章現象。
安全教育和重獎重罰是克服習慣性違章的制勝法則。由于習慣性違章有一定的頑固性和潛在性,是一種習慣上的不良行為,因此,要針對“習慣性”的特點加強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使廣大職工認識到習慣性違章作業是違反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其結果是必然要受到客觀規律的懲罰,不但危及自己的安全,而且還會累及到他人。真正懂得這些道理,廣大職工才能嚴格要求自己,并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各項安全規定。
現實中確有一些人,對現行的規章制度視而不見,你說你的,我干我的,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對于這一部分人,就要采取重罰的手段,罰得使其徹底醒悟。在采取這種手段時,一定要堅持秉公辦事,做到“獎其當獎,罰其當罰”并做好重獎重罰中的思想工作,以防止出現反作用。
做好有效的預防工作是克服習慣性違章不可或少的一種方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電力工業企業生產和建設的基本方針,它揭示了電力行業生產建設的客觀規律,也是反習慣性違章必須堅持的準則。從理論上講,無論做什么事情,必須了解事情的性質和規律性,堅持按照規律辦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對于反習慣性違章,也應根據這個理論,在了解、摸清習慣性違章根源的情況下,提前做出防范措施,才能防止事故的發生或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否則待事故發生后再去抓,將只能是接收教訓,而無彌補已造成的事故損失。因此,在預防習慣性違章工作中,一般要抓好以下幾點。
(1)進行超前防范。俗話說:“水未來時先筑壩”,當新職工 參加工作時,就要對其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觀念和技術素質,培養他們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從而為反習慣性違章打下良好的基礎。
(2)抓住不安全苗頭,把習慣性違章消滅在萌芽狀態
由于習慣性違章作業的形成,有一個滋長和蔓延的過程,在其滋長階段還比較容易糾正,而已經成為習慣性之后再糾正就困難些。因此,各級領導,尤其是各級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具有很強的預見性,善于發現習慣性違章的苗頭,早抓快抓,盡快鏟除習慣性違章的苗頭。
(3)摸索規律,舉一反三。習慣性違章作業有著一定的規 律性和必然性,各級領導應善于發現、認識和把握這一規律,不斷總結反習習慣性違章作業的經驗。對習慣性違章作而造成的人身或設備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充分進行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質,還要看事故責任者或責任單位是否已接受教訓并認真的進行了整改。決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防止再出現類似的事故。
總之,電力企業應堅決糾正和杜絕習慣性違章作業,以使電力安全生產水平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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