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4-12-06
來源:《機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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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在人類的生產和社會實踐活動中,安全是永恒的主題之一。有史以來,人類的基本活動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發展生產、抵御災害。災害包括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以及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火災、爆炸、中毒、職業病等人為災害。進入機器生產和工業化社會后,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生產過程的自動化和積聚的能量日益擴大,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黨的十六大”明確要求“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安全生產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志。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
2003年7月1日,胡錦濤同志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落實到關心群眾生產生活的工作中去。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能停留在口號和一般要求上,必須圍繞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來落實,努力把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戰略目標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階段性服務統一起來,把實現人民的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結合起來。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要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 了“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這是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進步和人的發展以及鄧小平同志提出的“發展是硬道理”的進一步完善,是我國經濟發展戰略的重大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就要兼顧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安全與生產等方面的關系,為人們創造一個安全、和諧、文明的生產和生活環境。
2、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及其與安全生產的關系
可持續發展問題起源于傳統發展觀的破產,可持續發展體現了現代人類發展觀的根本變革。傳統發展觀是一種單純的經濟增長觀,主要表現為對國民生產總值、對經濟高速增長目標的熱烈追逐,驅使著人們的發展行為和發展方式。工業革命以來飛速發展的工業經濟給人類帶來了高度發達的物質文明,使人們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傳統發展模式的弊端在20世紀后半期全面暴露出來。伴隨著經濟指標年年更新的是全球氣候變暖、環境污染、酸雨蔓延、土地荒漠化,特大事故頻繁發生等大自然的反作用。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發生了一系列震驚世界的環境公害和特大事故,讓人們逐漸認識到要改變傳統的發展觀,建立新的可持續發展觀。
在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中,衡量發展不僅僅是經濟增長,還要考慮資源、環境、社會的進步、人的全面發展等方面。關于可持續發展,有著為數眾多的定義,對可持續發展的理解是多元的,其內容非常豐富,人們對可持續發展概念的認識也是變化和發展的。
1980年,艾倫(Allen)在世界保護戰略中提出,可持續發展就是“能夠保證人類需求,能得到持久滿足并使人類生活質量得到不斷改善”的發展。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對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符合當代人的需求又不致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的發展。
人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主體,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Maslow)提出,個人需求的概念可以包含在人類需求層次之中(如圖1所示),人類最基本需求是生理需要;也即是為了生存對衣、食、住、行的需求,其次是安全保障需求,再次是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需求層次理論”反映了多元化的價值體系,這些價值不能減少為單一類型的價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可持續發展代表了一種高層次的需求與價值。對生產和生活中的安全保障的需求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可持續發展離不開人類的需求,離不開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1989年達萊和考勃(Daly and Cobb)等學者提

出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福利量度指數(1ndex of Sustainable Economic Welfare,ISEW)中就包括了交通事故費用、噪聲污染成本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并用于評價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水平。
同一切事物一樣,可持續發展本身也是一個發展的過程,這個過程是有階段性的,每個階段都有具體的發展目標。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發展的內容和重點也是有差別的。鑒于現階段我國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安全生產應作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點內容。
3、安全生產對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近年來,我國每年發生各類事故100余萬起,死亡人數高達13萬多人,受傷人數達70多萬人。其中每年發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2000多起,死亡近萬人,每年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00余起,死亡2000多人,如表1所示。

尤其是各類特別重大事故頻繁發生,給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可持續發展造成巨大損失。1999年的“11.24”特大海難事故死亡282人,2000年的洛陽東都商廈“12.25”特大火災事故死亡309人,2002年“4.15”特大飛行事故死亡129人,2003年的“12.23"重慶開縣特大井噴事故死亡243人,2004年4月16日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氯氣泄漏爆炸事故死亡9人,15萬人緊急疏散。
我國職業危害也十分嚴重。據統計,有50多萬個廠礦存在不同程度的職業危害,接觸粉塵、毒物和噪聲等職業危害的職工在2500萬人以上。近年來,每年新發職業病例數均在萬例以上,且逐年上升,增長率超過10%。根據衛生部的統計,截止2002年底,全國累計發生塵肺病人581 377例,疑似塵肺者60多萬人,每年約5000人因塵肺死亡。全國有1000萬工人在高噪聲環境下工作,其中約100萬人患有不同程度的聽力損失疾病。每年發生各類急性職業中毒事故200多起。此外,由于父母受到職業危害,子女致殘致畸的案例時常發生。
各類事故和職業危害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據聯合國統計,因工傷和職業病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于全球GDP的4%。中國工程院的研究報告表明,我國每年因各類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500億元(約占我國GDP的2%)以上。
我國安全生產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是世界上其他主要采煤國煤礦死亡總人數的4倍以上,百萬噸煤死亡率是美國的100多倍、印度的10倍;百萬噸鋼死亡率是美國的20倍、日本的80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事故發生率是發達國家的5-6倍;萬車死亡率約為美國的10倍。近10年民航運輸飛行平均重大事故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是航空發達國家的3.9倍。
嚴峻的安全生產問題對我國可持續發展能力造成了巨大損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各類事故和職業危害每年造成10余萬人死亡,70余萬人受傷,不僅損害了當代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損害下一代甚至幾代人的身心健康,對可持續發展最重要的我國人力資源造成了巨大損失,嚴重違背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
(2)對事故和職業危害處理不當或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日益增多,由于安全生產問題受到激化而集體請愿或抗議、游行等事件時有發生,已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3)事故和職業危害頻繁發生的局面若得不到控制,將影響我國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獨生子女將成為21世紀主要勞動力,一名青年人受害將會傷及多個家庭、多個人(受害人父母以及父母的父母等至少3個家庭、6名親人)。
(4)隨著我國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安全生產的要求越來越高,少數高危險行業已出現招工難或招不到熟練工、技術人員的情況,這種形勢持續下去,就會損害我國有關產業發展。
(5)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布局不合理的小礦山、小化工廠等高危險性企業,不僅造成環境、資源的破壞、安全生產形勢的惡化,還擾亂了市場秩序,嚴重阻礙了煤炭等有關行業的結構調整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6)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WT0)和國際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一體化的強烈要求,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產品安全標準已成為“綠色”壁壘,使我國出口受挫。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已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直接影響著我國的對外貿易和國際形象。
4、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1)樹立科學的安全觀念
思想認識是一切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在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過程中,要樹立“安全是相對的,危險是永存的,事故是可以預防的”科學觀念,要糾正“經濟發展,事故難以避免”的錯誤觀點。生產和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危險設備、設施、場所增加,人們的生產活動增加,但只要樹立科學的安全觀念,提高本質化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事故是可以預防的。國外工業化國家安全生產的成功實踐已是有力的證明。
(2)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
安全生產涉及到經濟和社會的各個方面,要按照普遍聯系的原理,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科學制定并嚴格實施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安全生產作為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中。
(3)協調處理好安全生產中的各種矛盾
當前我國安全生產中存在著經濟高速增長,事故總量高,與工業化國家比較事故率的相對比值高,勞動者素質較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水平低、生產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化程度低、政府和企業對安全生產投入低、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和知識水平低等“三高五低”之間的矛盾。由于生產力發展不平衡,行業和地區安全生產基礎差別大,在各行業、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中要把事故預防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情況相結合,抓住重點,解決主要問題。強化安全促生產、安全促效益、安全促發展的意識,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我會安全”。堅持安全與生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統一。
(4)加強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法治建設
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已建立起一系列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一部分法規和標準已不適應新發展觀的要求。必須全面清理現有的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結合我國加人世貿組織后的國際要求,努力采用先進的國際職業安全衛生和可持續發展標準。用法律手段將安全生產規范到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來。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堅決實施整頓或關閉。
(5)建立安全生產作為可持續發展重要組成部分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將注重經濟增長的社會評價體系與激勵機制轉變到能充分反應安全生產作為可持續發展重要組成部分的“綠色”指標體系和激勵機制,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加大對企業和政府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力度,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和激勵機制。將安全生產與政績考核、規范市場秩序、反腐倡廉、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6)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以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中心,加強事故預防體系和應急救授體系建設,加強對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企業本質安全化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政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的科技含量。依靠安全科技進步,提升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水平。
(7)倡導以人為本的安全文化
倡導以人為本的安全文化,在全社會普及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知識,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宣傳作用,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提高全民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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