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民營企業因為生產不飽和,又不想承擔因停產而多開的工資,常常雇傭一些不夠穩定的季節工來完成一些生產任務。因季節工未經正規的安全培訓,加之企業對季節工管理不善、監督不力所造成的種種不安全現象,已經成為民營企業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的薄弱點。
某地的一家民營化工企業由于季節性特點突出,一年只有半年的有效生產期。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除了幾個管理人員相對穩定以外,生產崗位的人員幾乎每個季度都在變換。一旦企業接到訂單,便就近喊幾個季節工應付生產。這些季節工不經培訓直接上崗。去年底的一天,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氯氣泄漏,企業也由此被當地安全部門依法關閉。
類似由季節工操作不當帶來的安全危害,在全國各地并不少見。絕大多數季節工文化水平較低、素質參差不齊,而且在工作過程中,普遍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勞力、輕技術的思想。季節性用工隊伍所處的地位,決定了其臨時思想的嚴重。他們常常急功近利,冒險作業,單純地為掙錢而完成任務。其結果難免會闖下大禍。季節工的安全管理,已經到了不嚴抓不行的地步了。
筆者建議,各個用工單位要把季節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技術培訓等置于應有的高度,為他們及時補充“養料”。特別是對生產一線的季節工,更需加強應有的培訓,以盡快提高其素質,促使他們與企業安全生產的步調一致。無論他們對企業情況如何熟悉,都必須先進行安全教育。
實現上述目標,需要企業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有關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協調方式和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同時各單位季節用工監護人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實施嚴格的監管,指導、監督、糾正季節工的不育工作行為,將季節工的各方面工作納入正規的管理軌道,實現用工季節性、管理長遠化,做到安全管理可控。用人單位還要自覺保障季節工的合法權益,保證季節工的工資待遇,為他們繳納保險,提供勞動保護等,以此來調動季節工群體的工作積極性,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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