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給政績讓路。有的領導為了謀求“保烏紗”、“攀高枝”的政績,對轄區內發生的事故,瞞上欺下,甚至封鎖消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事故責任不作應有的追究、處理;
二、安全給成本讓路。把壓縮安全費用作為減少投資成本的手段;
三、安全給任務讓路。把一切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務的完成、效益的最大化上,不顧人力、物力等客觀因素,有條件要完成,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完成,因而埋下隱患禍根;
四、安全給“老經驗”讓路。重經驗輕科學,常常以“照這樣干了多少年也沒有出問題”為依據,把僥幸當經驗,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執行規范的操作程序;
五、安全給“一陣子”讓路。有的單位經過“一陣子”真抓實干,安全工作取得可喜成效,為此也就產生“松口氣”、“歇歇腳”的思想,把必須常抓不懈的安全工作當作“畢其功于一役”的突擊活動;
六、安全給資料讓路。檢查工作看資料,考核憑資料,有些領導把資料當作推卸責任的擋箭牌。使員工誤認為:資料全,工作未干也干了,資料不全,工作干了也白干。以至于員工把抓安全的主要精力用在完善資料上,安全工作成了坐而論道、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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