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有這樣一種現象:一有悲劇發生,就來一陣暴風驟雨式的檢查整頓,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去組織學習、培訓,去制定各種各樣保證安全的規章制度,而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常常是風平浪靜,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管理與生產又回到各自原來的軌道,安全與違章彼此相互依存,“重生產而輕安全”。或是:檢查時緊,檢查過后松等等,結果是事故再現,悲劇重演,坑害了自己,欺騙了他人。
安全生產是靠常年累月、常抓不懈、嚴格管理、持之以恒的敬業精神去精心維護的,如果大家把一年12個月都作為“安全月”來對待,用無“局外人”、“老好人”的工作作風來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解決實際問題,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干好每一天的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我們的安全生產局面將會大大改觀。而不是把對安全的管理變成“滅火”,等事故發生了通過一次兩次的大規模檢查整頓,就能使安全生產局面得到徹底的改變,這樣一來就多少有點“亡羊補牢”之閑,況且事故還會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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