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1月1日起,閬中市實行安全紅黃牌警告制度和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對得紅牌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媒體曝光、行政處分、責任追究及經濟處罰:對舉報安全隱患的市民,經查實,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經濟獎勵。
針對一些單位和個人對安全責任不夠重視、安全隱患整改不夠落實的實際情況,閬中市出臺了紅黃牌警告制度。凡是南充、閬中掛牌整改的安全隱患,整改期限過半但未出臺整改措施的,對責任單位實行黃牌警告;對整改期限已滿,卻未完成任務的,實行紅牌警告。對紅牌警告的單位和負責人,閬中市將按安全生產行政不作為責任追究辦法,給予媒體曝光處罰并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
閬中市還出臺了舉報獎勵制度,歡迎群眾舉報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行政不作為。凡是被南充市查實并督辦的安全隱患,獎勵1000元;被閬中查實并督辦的安全隱患,獎勵500元。(四川省南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張祥林 何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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