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生產安全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時,通常會把人的行為過錯確定為違章作業。習慣上對違章作業的定義,是作業者違反有關制度規定作業的行為,不包括違反制度規定的物的狀態等其他因素。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它過分強調了作業者的行為過錯,淡化了其他事故致因的作用,會對事故分析和事故預防工作產生誤導作用。因此,如果我們換個角度看違章作業,或許更有利于改進和加強安全管理。
現代安全理論認為,事故的發生是由于工作系統失效。由人員、設備、環境、物料、程序組成的工作系統,其安全與否不能只是考慮個別因素,5個要素都要綜合考慮。系統的失效就是5個要素共同作用而導致失控,而不是單個要素作用的結果。按照現代安全管理理論,違章作業的指向就不單是作業人員的行為過錯,而是涉及系統中各個部分的違章狀態。顯而易見,我們習慣意義上對違章作業的認識,是過于片面和狹隘了。
違章作業認識的誤區,并非只是個概念問題,它會對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產生實際的影響,以至于使有些企業漠視系統整體安全。例如,一項具體工作,如果設備、環境和程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陷,即使作業人員不發生失誤,我們也完全有理由說工作是在違章作業狀態下進行,但現實中有些企業卻并不這樣認為,或者不愿意這樣認為。不僅如此,因為系統開始工作時就存在故障,我們甚至可以認為,企業把事故風險以及可能涉及的責任在一定程度上轉嫁給了作業人員。
違章作業習慣認識的影響,還在于忽視違章行為的因果關系,常常不注意分析那些與違章行為有必然聯系的觸發因素。諸如生產安排上的超時、超量引起的疲勞和壓力等情況,作業人員作為弱者又不得不接受這樣的現實,作業人員發生違章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此外,在事故調查分析時,人的行為過失直觀,責任指向明確,而系統中其他缺陷則原因復雜,責任分散,基于習慣認識,就很可能會夸大作業人員對事故的作用和責任。
如何正確看待違章作業,按照傳統的安全理論即海因里希事故致因原理,應該把違章作業理解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這里既包括作業的人,也同時包括設備。如果按照現代安全理論廣義的觀點來理解,違章作業當指工作系統故障。我們的安全管理理念也必須與時俱進,與國際上安全工作的發展同步。事實上,重新認識違章作業,有助于克服事故分析慣例的局限性,把事故看作是系統的破壞,而不是單個變量(組成部分)的失誤,才能全面地分析、了解事故致因因素,進而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有效地防范事故。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上一篇:別讓僥幸心理占據上風
下一篇:安全生產必做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