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簡介
1988年7月,某地一高層倉庫進行設備檢修維護作業時,利用一懸掛架空單軌電動葫蘆起吊檢修維護平臺,吊裝平臺的鏈條破斷造成檢修維護人員一死一傷的事故。
2.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現場是在一5層高倉庫外面,自制的木制檢修維護平臺仍懸掛在高空,一根吊裝鏈條已破斷,摔死摔傷的維修人員已進行搶救與處理。
從事起重運輸的設備是一臺鋼絲繩電動葫蘆,該電動葫蘆的起重量C=1000kg、起升高度H= 18m、起升速度 Vn= 8m/min、運行速度Vt= 20m/min,為單軌懸掛型起重設備。
工作環境為一座5層樓的倉庫,在5樓的屋面梁上固定安裝了一根長12m用來懸掛電動葫蘆的工字鋼軌道,工字鋼軌道懸出室外長度為2.4m。電動葫蘆承擔五層庫房物品的吊運,每層庫房均有一窗口負責物品出入。
由于5樓庫房是伸的工字鋼軌道,常年因露天作業風吹雨打已銹蝕嚴重,故倉庫決定進行除銹涂漆加以維修保養。為此派甲和乙2人負責除銹涂漆,甲和乙決定制作一簡易維修平臺,平臺為木制結構,平臺尺寸為 270cm × 330cm,然后用 2根等長鏈條交叉端部固定在平臺的 4角處,再將2根吊裝鏈條懸掛在電動葫蘆的吊鉤上。甲乙二人準備搭乘此維修平臺升空至懸掛工字鋼軌道下面進行除銹、涂漆工作。
一切準備工作就緒,甲和乙二人攜帶除銹、涂漆工具和漆料,登上簡易平臺,5樓倉房上丙操縱電動葫蘆將甲乙二人吊起升空至工字鋼軌道下面1.8m處,二人開始除銹,這種簡易維修平臺有些搖擺幌動,甲乙二人不時用手扶著工字鋼作業。不料在除銹尚未完成時木制平臺突然傾翻,原因是其中一根吊裝鏈條破斷,甲乙二人傾刻從距地面12m高的空中墜落到地面,甲當場墜落身亡,乙也摔成重傷致殘。
3.事故原因分析
根據事故現場調查和事后分析,這起傾翻墜落事故原因如下:
(l)直接原因是吊裝繩索——鏈條破斷所致。
(2)吊裝鏈條破斷部分經事故后的檢查與探傷,沒有發現鏈條內有裂紋,其磨損量和疲勞塑性變形量也沒有達到報廢標準極限,再觀察鏈條破斷缺口也不存在內在質量問題。經測量與計算,發現吊裝鏈條規格選擇不當,吊裝角過大,對于鏈條鏈環直徑為6nun時其理論破斷力為 5 400N,然而由于吊裝角過大,經計算一根鏈條拉力接近 10 000N,由此可見吊裝鏈條破斷的主要原因是吊裝角過大而超載所致。
(3)利用電動葫蘆吊運作業人員本身就是極其不安全的,因為電動葫蘆沒有第二制動裝置、斷繩保護、超速保護等必備載人保護措施。
(4)簡易吊裝載人平臺沒有設置護欄保護裝置,作業人員又沒有戴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在空中作業,也是這起事故補救不了的原因之一。
4.事故結論與教訓
這是一起典型冒險空中作業,選用起重設備不當,選用吊裝繩索失誤,吊裝角過大又缺乏安全意識等綜合因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這起事故的教訓是:
(l)空中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帶和安全帽,這是最起碼應該自覺遵守的安全規程。
(2)不得輕易采用電動葫蘆吊運搭乘作業人員的設備,如必須吊運作業人員,則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3)吊裝角的選擇十分重要,一般不得大于120º。
5.事故的預防對策
(l)類似這種空中搭乘作業人員的吊籃裝置,應設有防止擺動、防止旋轉的安全設施才可以使用。
(2)載人空中作業的吊裝繩索保險系數應加大,特別是吊裝繩索的吊裝角度應提前計算好再進行吊裝。
(3)高空作業時,作業人員除了應戴安全帶等進行自我保護外,還應將安全帶固定牢固。
(4)對不經常或非專業從事吊裝作業人員、空中作業人員必須要格外重視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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