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60年6月13日18時30分,四川西昌鋼鐵公司修建安寧河太和大橋工程,發生渡船沉沒落水淹溺71人的事故,經積極搶救逃生脫險55人,淹死職工16人。
6月13日18時許,修建安寧河太和大橋工程職工住在安寧河西岸的夜班工人71人,乘載重量16噸的木船由河西岸渡向河床沙灘上的施工現場,當木船渡到河中上圍堰缺口時,因洪水大、水流急,河水沖擊力和人拉鋼絲繩牽引力超過木椿的負荷力,而使鋼絲繩將固定于河床沙灘上的木椿拉出二根,拉斷一根,造成鋼絲繩突然松脫,木船失去支持力被洪水波浪沖擊順圍堰缺口水流而下,最后導致木船碰撞橋墩沉船落水淹溺職工71人,各自紛紛逃生,盡全力奔岸而游,其中有38人爬上了橋墩,有部分人員順水沖走,剎時間數十人齊浮水面,造成淹死16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這次沉船前曾在6月7日上午、10日中午和13日早晨,先后發生過三次鋼絲繩松動,船被洪水沖走的類似事故,職工曾多次向工地有關干部和領導反映,對這些隱患未遂事故均未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沒有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給予解決。
2.龍某是6月13日1時30分,運輸工人下班渡船中發生了船被洪水沖下上圍堰的缺口的重大事故后,當日8時團支部書記曾向工地郭副主任作了反映,郭副主任說準備解決,公司經理責成郭副主任解決,但郭副主任等領導未及時采取措施,導致重大沉船淹溺事故的發生。工地郭副主任在渡船問題上不重視職工的生命安全,對工作不負責任,因嚴重失職,給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對此應負主要責任,給予撤銷施工副主任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