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7日10時10分左右,資興礦業集團寶源煤業有限公司北平硐井發生一起觸電事故,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23.1萬元。事故發生后,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郴州監察分局會同資興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有關部門依法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聯合調查組通過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劃分了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述:
1、企業名稱:資興礦業集團寶源煤業有限公司。
2、事故發生時間:2006年8月27日10時10分左右。
3、事故發生地點:-200運輸大巷。
4、事故類別:觸電事故。
5、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6、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1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一)礦井概況:資興礦業集團寶源煤業有限公司是省屬國有煤礦,公司由2對礦井組成,分別為南平硐井和北平硐井。公司和2對礦井的證照齊全。北平硐于1957年建成投產,設計生產能力30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23萬噸/年,實際生產能力18萬噸/年。礦井為平硐暗斜井多水平開拓,屬低瓦斯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0.73 m3/t;煤層無自然發火傾向,4煤有爆炸危險;水文地質條件較復雜,最大涌水量1774 m3/h,正常涌水量850.5 m3/h。礦井通風方式為兩翼對角式,礦井提升運輸系統為暗斜井串車提升,主平硐機車運輸。井田內有4個主要的含煤層,4煤為主采煤層,3、2、5煤層局部可采。
(二)事故地點概況:事故地點處在的-200大巷,高2.8m,寬2.2m,錨桿支護。電機車軌道西側人行道寬700mm,東側(對穿處)人行道寬900mm(其中水溝寬400mm)。架空線高度約1.9m。礦車高1.14m、寬880mm、長2.2m,碰頭高度280mm。礦車中裝有大半車矸石。引起事故的金屬鉆桿長度1.6m。被橇矸石長440mm、寬350mm、高280mm,形狀不十分規則,矸石的中間有一個炮眼殘留孔。矸石裝入車后一邊比礦車上邊緣低100mm,另一邊搭在礦車邊上,將鉆桿插入矸石后鉆桿高度達2.4m。
三、事故發生及搶救經過
2006年8月27日7時15分,北平硐井召開調度會議,主管掘進工作的副主任肖以棟安排準掘二隊到-200運輸大巷水倉擴容工作面作業,并簡要交待了有關的注意事項。7時40分,準掘二隊隊長劉賢尤回到隊部班前室布置工作。8時30分隊長劉賢尤、值班隊長段八民帶領新工人曹志飛、段芳春、段紅輝、曹坤強(4人都未經體檢和安全培訓)和陳福才(返聘)一行7人于9時左右到達-200運輸大巷水倉擴容工作面。到工作面后,段八民帶領段紅輝、陳福才和曹志飛在當頭出矸、打眼,劉賢尤帶領段芳春和曹坤強在-200大巷對穿點處清理水溝中震落的矸石。9時50分左右,段八民等4人在-200新水倉聯絡放水巷當頭出完矸石后,安排段紅輝去-200大巷叫段芳春和曹坤強來當頭做事。此時劉賢尤、段芳春和曹坤強在-200大巷對穿點處已經清理了半車矸石,劉賢尤發現水溝中還有幾塊大矸石,就叫段紅輝、段芳春和曹坤強將水溝中的矸石清理完后再去當頭。段紅輝、段芳春和曹坤強3人合力將一塊大矸石裝入礦車中,矸石裝入礦車后一邊比礦車上邊緣低100mm,另一邊搭在礦車邊上。為了便于車子裝載矸石,曹坤強手持一根1.6米長的金屬鉆桿站在矸石車(靠車場側)的碰頭上,將鉆桿的一頭插入矸石中間的炮眼殘留孔中,雙手握住鉆桿往身邊撬矸石,這時鉆桿的上端觸及未停電的架空線,曹坤強喊了一聲“有電”。站在礦車旁的劉賢尤及段芳春、段紅輝聽到喊聲后望著曹坤強驚慌失措,不知該怎么辦,沒有采取搶救措施。直到曹坤強身體自動往后仰倒時,劉賢尤、段芳春和段紅輝(曹坤強的姐夫)才急忙接住他,并快速將他抬到水泵房門口,平放在水泵房門口的木板上進行按胸搶救,同時向調度室匯報,此時是10時10分。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了救護隊和醫院,并報告公司當天值班領導黃先源副總經理和公司其它有關領導。10時30分救護隊員趕到事故現場,對曹坤強進行搶救,10時48分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對曹坤強實施了藥物急救及胸外心按壓,10時5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至此,事故搶救工作結束。
四、事故性質及原因
(一)事故性質: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在架空線下作業沒有采取停電措施;作業人員手持1.6米金屬鉆桿違章到礦車上撬矸,撬矸時碰上帶電架空線,導致了觸電事故的發生。
(三)間接原因
1、現場管理不到位,隊長劉賢尤沒有及時制止作業人員違章站在礦車上用金屬鉆桿撬矸。
2、-200大巷水倉擴容制定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沒有針對性,對在架空線下作業,沒有提出停電措施;沒有在作業地點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礦井的安全培訓不到位,作業人員上崗前未培訓,導致安全意識不強,自我保護能力差。
4、礦井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有關部門未嚴格履行職責,管理不到位。
5、寶源煤業公司勞動用工管理不嚴,監督不力。沒有及時發現準掘二隊隊長劉賢尤私自帶人到井下作業。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略
六、防范措施建議
1、寶源煤業有限公司及北平硐井要加強對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把關,確保內容齊全,針對性強,并要保證學習貫徹執行。
2、要加強工作面的現場管理,強化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及時糾正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
3、認真落實好礦井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各工種的安全責任。對礦井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要加大對職工的培訓力度,確保培訓質量,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強自保意識。
5、寶源煤業有限公司要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健全監督機制,堅決杜絕勞動用工失控的現象。
上一篇:雨中電弧焊的觸電死亡事故
下一篇:吊車高壓線下冒險作業機長觸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