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87年8月15日8時45分,小予制廠的班長對民工黨xx說,等一會接電源時去找電工。但黨xx沒有找電工,而是私自給移動式鐵殼電源箱接線。當其一手扶電源箱殼體,一手插振搗器插頭時,因箱體帶電,觸電跌倒,面部朝上,腳穿布鞋,躺在剛下過雨的地上,電源箱壓在其胸部。黨xx(男,21歲,本工種工令四個月)因時間過長,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黨xx不聽班長指揮,違章作業(yè),非電工私自接線,把從鐵殼電源線上引出的黑色(電工為零線做有標記)零線錯誤地接到“C”相火線上,造成鐵質移動式電源線外殼帶電,是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
2、對民工安全教育不夠,要求不嚴,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之一。
三、預防措施
1、嚴格施工用電管理,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yè)。
2、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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