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煉油工業中所發生的事故,可分為火災、爆炸、泄漏、破損等幾種。1979年前的十年間,煉油廠發生的三百件事故中,火災、爆炸事故占52%;破損事故占13.64%;泄漏事故占20.63%;施工事故占l4.33%。這些事故大都是因為機械故障、破損、發生異常反應、生成或混入了異常產物和人為的誤操作等而引起的,而且多發生于裝置(包括機械、設備)試車、開停工和正常運轉時期。
火災、爆炸事故是煉油廠最常見的、發生率最高的一種事故。日本橫濱國大名譽教授北川先生曾將這種事故分為三種類型六種情況:
(1)單純著火型:破損泄漏型——液體從破壞容器中漏出著火。
著火破壞別——危險物質著火而引起破壞。
(2)自然發熱型:劇烈反應型——在危險物質中,反應熱積蓄而造成破壞。
自然著火型——在危險物質中,反應熱積蓄而引起著火。
(3)蒸氣爆炸型:平衡破壞型——被破壞的容器中產生過熱液體引起蒸氣爆炸。
熱轉移型 —— 接觸高溫物體產生過熱液體產生蒸氣爆炸。
煉油廠中發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五種:
(1)由于機械設備的破損、閥門的誤操作使可燃性物質流出,在火源管理不善的情況下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靜電火花也往往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2)反應熱在危險物質中大量積蓄,某種分解爆炸性壓縮氣體或有機過氧化物等極敏感的物質進行劇烈的自身分解或反應激化而產生火災爆炸事故。
(3)反應熱在危險物質中大量積蓄,使自燃物自燃著火而產生火災爆炸事故。
(4)容器內的有機液體或液化氣等低沸點液體受聚合熱或外部火的影響,溫度上升,在容器內產生較高的蒸氣壓,在使容器開裂的同時,過熱液體瞬間汽化產生強烈爆炸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5)高溫物質與水等液體接觸時劇烈汽化發生爆炸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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