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5日下午3時10分,325國道樂從沙滘南村路段一家具城突發大火,3層的家具城被全部燒毀。事件是由于三個工人在家具城后的倉庫焊三角鐵和鐵皮,突然電焊火花濺到倉庫的塑料袋上,塑料袋起火并迅速蔓延,3人立刻用水去澆,但火勢蔓延速度極快,3人見滅火無望,逃之夭夭。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上千萬元。
事故分析原因:①施工人員施工前未有仔細觀察現場,未轉移可燃材料或作可靠分隔。②對現場材料的火災危險性認識不足,僅準備了水而未準備滅火器。③現場消防設施不全,為火勢迅速蔓延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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