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由集團公司二項目部施工的某增建二線跨既有線鐵路大橋,其中跨既有線部分為60+60米上承式鋼管拱橋。
為加快施工進度,按期通車,業主要求必須進行冬季施工。施工單位采取的冬季施工措施是將兩孔鋼管拱用帳篷罩住,內生火爐升溫。
2008年3月16日,工人在棚內進行鋼管拱焊接施工時,火星飛上頂棚,點燃防護棚,風助火勢,不到半個小時將防護棚燒個干干凈凈,影響既有線行車50分鐘。
二、原因分析
此次事故是由于防火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單位只對焊接點的下方采取了防護措施,而忽略了對上方頂棚的防護,同時滅火措施也不到位,沒有能在剛燃燒時將其撲滅。
現場監理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施工單位設置防火措施和安全員。
三、事故處理
業主對施工和監理單位通報批評,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四、教訓
監理在審核施工方案一定要審核是否有防火措施,防火措施能否滿足需要,F場監理一定要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防火措施執行,不得麻痹,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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