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時間:2003年6月24日13時30分許
事故地點:深圳市龍崗區
事故類別:坍塌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經過:
某花園10區商業街工程,于2003年6月24日上午9時30分開始澆筑屋面混凝土。澆筑采用梁、板、柱一次現澆的方式。下午1時30分,已澆筑混凝土120立方米,此時高8.8m的高支模支撐體系突然局局部坍塌,造成支撐體系傾斜。現場18名作業人員中,工程師熊××被壓在混凝土下,經搶救無效死亡,另有兩名工人受輕傷。
直接原因:
高支模支撐體系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搭設,立桿間距過大,橫桿步距過大,無剪刀撐,無掃地桿,腳手架與建筑物無連接,導致支撐體系失穩。
間接原因:
(1)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對項目缺乏有效管理。
(2)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高支模搭設未履行必要的驗收手續。
(3)監理公司在高支模專項方案審批和驗收方面監理不到位。
事故教訓:
(1)高支模支撐體系的搭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嚴格控制立桿間距、橫桿步距、剪刀撐、掃地桿,做好架體與建筑物的連接,保證支撐體系的穩定性。
(2)高支模支撐體系搭設完畢必須履行驗收手續,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3)加強現場安全檢查力度,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4)監理公司必須履行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