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05日,長汀縣某紡織服裝有限公司紡紗1#廠房工地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1)電管溝墻施工采用由建設單位提供的非正式圖紙;
(2)電管溝墻的240mm厚磚砌體強度未達到齡期,就進行土方回填;
(3)土方回填過程,泥水班組進行電管溝墻內壁的粉刷施工。
(4)挖掘機駕駛員無證上崗,且年齡不滿18歲;
(5)工程承包人孔令釗違反有關技術規程,盲目指揮施工。
2)間接原因
(1)縣建設主管部門對工業園區監管不力,履責不到位;
(2)未辦理工程監督登記、施工許可證,也未委托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于06年2月8日補辦;
(3)建設單位提供的圖紙無圖審章;
(4)施工單位超資質等級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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