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隧道長1920米,已完成開挖1147m、襯砌607m,2007年6月2日上午9時,D221+430~433段隧道左側發生坍塌,將已施工的支護結構完全破壞,最終形成一個長約10米,寬約8米的坍穴,坍穴高度無法觀測,坍塌體總量約400方,沒有發生人身傷。
6月6日,確定坍方處理方案是:先堆填作業平臺,然后按照“打管棚—立拱噴漿—回填混凝土—二次襯砌”的原則處理。6月7日至24日期間,施工完成了堆填作業平臺、鋼拱架臨時加固、打套拱,安裝36根管棚(回填灌注混凝土)、掛鋼筋網、形成鋼拱架護拱噴射混凝土等作業。計劃于6月26日完成坍方段拱架架立、噴混凝土等支護工作,6月27日開始向鋼拱架背后的坍穴內灌注混凝土回填。
6月25日12:30分,作業工人開始進行噴射混凝土作業時。約15時15分,DK221+432~434處頂部突然發生大塊巖石滑落,滑落石塊最大塊粒徑超過2米,大部分粒徑在1米~1.5米左右。瞬間將該處已施做好的支護結構砸垮,兩榀鋼拱架頂部被砸斷,拱架背后管徑為96mm、壁厚為6mm的管棚被砸斷5根、砸彎4根,鋼拱架和管棚嚴重扭曲。當時,附近有值班工長和安全員各1人,另有10名工人正在進行拱架噴護作業,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1、地質水文原因:
通過對坍穴和坍體的觀察,發現隧道左側拱部開挖輪廓線以外,有一條厚度約50cm 青灰色巖脈,巖脈侵入帶圍巖嚴重風化,節理裂隙發育,結構面較多,大塊坍體表面有灰白色膠質物,坍體中夾有白色粉狀小塊;可見由于巖脈的存在,隧道DK221+430~440左側和左拱部圍巖巖體完整性被嚴重破壞,但在坍塌之前,由于僅在隧道左側拱部出露面積較小的一塊表面有灰白色膠質物的巖體,容易使人產生錯誤判斷。加之,2007年5月28日至6月1日夜間連續下暴雨,地下水得到大量補給,并滲流到隧道DK221+430~440段,是發生本次坍方的一個誘因。
2、施工方法和措施不當
(1)對隧道圍巖變化缺乏正確認識,對圍巖等級的判定存在較大誤差,過分迷信設計圖紙對圍巖的分類和描述,沒有認識到較長的II級圍巖段中出現的局部軟弱帶的危害性,導致采用的支護參數不夠強,不能滿足實際圍巖變形情況的需要。
(2)、施工現場技術管理薄弱,技術措施失當,沒有抓住主要矛盾,從而不能果斷采取更強有力的措施,扼止圍巖變形的發展。
(3)、圍巖量測數據未反映圍巖的真實變形情況,未起到指導施工的作用。
(4)、沒有按程序辦事,發現問題沒有及時向業主、設計、監理單位上報。
(5)、沒有把握好大原則,沒有把施工安全放在第一位,害怕采用拱架支護會侵入二襯斷面,患得患失,沒有正確處理好安全、質量、進度、效益的關系。
(6)管理體系運轉不夠正常,各職能部門工作銜接不緊密,信息溝通不及時。
三、事故教訓和措施
本次事件,如果現場施工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對圍巖變化有正確的認識,重視程度夠,能夠抓住重點,不患得患失,把握安全第一的大原則,果斷采取更強有力的支護措施,能夠及時向相關單位報告從而拿出合理的處理措施,坍方是可以避免的。
1、加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使施工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隧道施工應認真研究隧道所處地的實際圍巖條件,不能拘泥于設計圖紙的地質描述,要有預見圍巖可能產生較大變形甚至發生坍塌的能力,要做好預防坍塌的措施,根據地質情況的變化調整施工參數。
3、要按程序辦事,要將圍巖變化的情況及時報業主、設計、監理單位。加強信息流通工作。
4、要加強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思想認識。
5、加強監控量測工作,在隧道圍巖自穩性較差的地段應增設量測斷面,量測數據應準確可靠,能起到指導施工的作用。
6、加強安全教育工作,讓參與工程施工的每個人都有安全第一的觀念,尤其是在處理突發事件時,要堅持這樣一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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