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懷寧縣石鏡山水泥廠熟料筒庫倒塌案例
2007-12-13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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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廠擴建工程完工后在試生產時,于1994年11月27日5個熟料筒庫倒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90萬元,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該工程共有19個筒庫,為磚混結構,在標高2.7m以上筒倉壁厚為37cm;2.70m處為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結構;2.70m以下為磚墻厚49m。筒倉外徑為5.48m,總高度為18.5m。基礎采用毛石基礎,地基承載力為190kPa。
工程所用施工圖采用20世紀60年代的舊圖紙,無圖簽和設計人員簽字。安慶市鳳凰建筑公司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建土建部分施工,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1993年8月28日開工,1994年10月4日土建部分完工。10月20日,發現2.70mL—1梁下墻體有豎向裂縫,施工單位答復“裂縫是正常的”。11月18日開始裝料,該裂縫進一步擴大加劇;11月26日甲乙雙方及設計人員在現場確定了加固方案,在尚未來得及加固時,即于11月27日23時25分5個筒庫全部倒塌。
倒塌的原因是設計錯誤和施工質量低劣。事后驗算,2.7m處L—1梁下砌體局部抗壓強度安全系數遠遠低于規范要求,按倒塌時筒倉實際裝料計算,其強度安全系數為1.10,如按筒倉裝滿熟料時計算,其安全系數僅為0.8,均遠遠低于規范要求的2.30。再加砌筑砂漿強度太低,經檢測平均強度僅為1.0MPa,遠低于設計要求的7.5MPa,且砂漿飽滿度僅為36%左右,灰縫厚薄不勻,造成磚砌體受力不勻,嚴重降低了磚砌體的承載能力,導致2.70m以下磚筒壁首先被壓碎,筒倉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