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6年4月26日。時10分許,山西交城縣義望鄉賈家寨村南新建造紙廠發生鍋爐爆炸重大事故,4人死亡。
事故鍋爐為立式平頭火管鍋爐,1992年8月購入后自行安裝投用。鍋爐無任何技術資料及銘牌,出廠時間、制造單位以及額定壓力等技術不明。
主管廠長蔚某帶人正在研究鍋爐問題時發生爆炸,鍋殼飛向東南方450m的麥田,爐膽等飛至西北方約200m的一居民房頂上,鍋爐房完全毀壞,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鍋爐沒有給水軟化措施,產生水垢,堵塞水位計連管,出現假水位,同時,注水器也堵塞失靈,不能向鍋爐內有效注水,致使鍋爐缺水,急劇汽化壓力增高,操作人員未能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導致發生爆炸,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鍋爐安全閥未進行定壓,不能自動開啟排放,同時鍋爐下腳圈腐蝕嚴重。該廠沒有給水軟化裝置,每月用除垢劑清洗,致使鋼材及焊縫產生苛性脆化,降低了承壓能力,爆炸鍋爐下腳圈沿焊縫全部撕開,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 除一人外,其他司爐及管理人員均無司爐培訓經歷,非法安裝使用鍋爐技術力量薄弱,遇到問題不能處理和及時排除隱患,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 有關部門要加強監察,堅決取締非法安裝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鍋爐。
2. 司爐人員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3. 蒸汽鍋爐的水質必須有效軟化處理,小型蒸汽鍋爐應當加強水處理工作。
4. 安全閥等鍋爐安全附件必須進行整定、定期校驗,保證其可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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