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 南方某氣體廠,1987年4月7日5時25分,氧氣瓶充裝結束,操作工關閉了來氣總閥,在逐只關閉已充好的13只氣瓶的瓶閥時,一聲巨響,1只氣瓶爆炸,爆炸氣瓶飛起擅到墻壁上,將瓶閥打斷后又撞上房頂天花板,后落到一操作女工腳邊。另有4只氣瓶翻倒竄位。爆炸氣瓶炸成數塊,一塊25mmX25mm的碎片炸飛不知去向,收集到的殘片比原重少3. 5kg。爆炸時噴濺在墻壁上的痕跡表明,爆炸前瓶內存有灰黃色的水溶液。對爆炸后的殘片檢查,瓶內表面腐蝕嚴重,最小壁厚4. 8mm,且腐蝕的縱向溝痕處剩余壁厚僅為2. Imm。爆炸未造成人身傷亡。
2. 同一企業,1989年11月30日7時05分,當氧氣瓶內充氣壓力達11. 8MPa時,突然1只氣瓶發生爆炸,爆炸氣瓶成拋物線飛出數米之遠,一塊重o. 6kg的爆炸碎片飛出,沖破房頂天花板落到地面。爆炸氣瓶鄰近的1只氣瓶被爆炸氣流推高原位置20米后撞到墻壁上墜落。其余已充好的氣瓶都被沖擊波擅倒,整個充裝車間頓時烏煙瘴氣。
3. 同一企業,1990年8月9日0時35分,氧氣瓶充裝至12.7MPa壓力時,1只氣瓶發生爆炸,爆炸氣瓶飛起4m高擅到墻壁上,又飛出20余米。在磚墻上撞出一條寬30mm,長500mm,深50mm的溝. 爆炸后氣瓶屜成一塊平板。氣瓶內部腐蝕嚴重,離底部200—250mm處腐蝕最為嚴重,最小壁厚為僅0. 9mm。
(二)事故原因分析
同一單位、同一操作及工裝條件下,先后發生3只氣瓶爆炸。
這些爆炸氣瓶的共同點就是氣瓶內均有嚴重腐蝕。腐蝕是由于瓶內長期積有含鹽(氯化鈉)溶液所致,事故單位對3只在用氣瓶內的積水取樣分析,在不到半年時間內,氣瓶積水最多的為8. 7ks,最少的也有1.5kg。水中C1-含量已高出GB9251及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數值。
含鹽(氯化鈉)溶液進入氣瓶的原因是,該單位以簡陋的裝置制取所謂“軟化水”含有較高C1-作為氧氣壓縮機的潤滑液,通過壓縮機隨著高壓氧氣進入氣瓶。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 切實改進軟水制取生產工藝和操作方法,嚴格控制軟水質量,對軟水中的C1-含量進行定期檢測,口—含量超標的水不得使用,或以蒸餾水作為壓縮機潤滑液,斷絕腐蝕源。
2. 對所有在用的氣瓶進行檢驗,逐只拆卸瓶閥,按照無縫氣瓶定期檢驗的項目和常規要求進行技術檢測。檢驗合格者,方可充裝、使用。此項檢驗工作,應由有一定經驗的、有資格的無縫氣瓶檢驗員擔任。
3.切實加強氣瓶亢裝前的檢查。氣瓶充裝前,由培訓合格的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發現有腐蝕跡象、外觀變形、瓶內大量積水,或有疑問的氣瓶,禁止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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