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的云南南磷集團電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磷電化公司)發生氯氣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
1.企業概況
發生事故的南磷電化公司屬新建企業,建設項目已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正在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目前主要產品為燒堿(生產能力10萬噸/年)、聚氯乙烯樹脂(生產能力13萬噸/年)、液氯(生產能力2萬噸/年)。事故發生在該公司氯堿分廠液氯充裝站。
2.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
9月17日15時35分,液氯充裝站操作工將液氯鋼瓶充滿、關閉液氯充裝閥后,沒有及時調節液氯充裝總管回流閥,充裝總管短時壓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裝系統壓力表根部閥門上部法蘭的墊片出現泄漏。泄漏的液氯氣化并擴散,造成該名操作工和下風向其他崗位的6名操作工、以及正在該企業的二期建設項目施工的64名施工人員不同程度中毒。
3.事故教訓與預防對策措施
1. 要加強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對新建的化工項目(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項目)生產準備工作要細致,安全設備、設施的調試要認真,崗位責任要落實到人。發生此次事故的氯氣充裝崗位,操作工人沒能及時調節液氯充裝總管回流閥,導致充裝總管壓力迅速升高,新建項目充裝系統壓力表根部閥門上部法蘭墊片出現泄漏,就是由于準備工作不細致,設備的調試不認真,工人崗位職責沒落實造成的。
2. 要加強化工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事故具有易發性,要求相關從業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要對他們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操作技能。危險化學品事故還具有突發性,要求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遇到突發事故時要能展開自救和互救,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危害。
3. 加大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用風險評估的方法確定企業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區域、重點裝置和重點崗位,加大這些區域、裝置和崗位的監控力度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排除隱患,減少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