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商業、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將是企業占據市場領先地位的三個基本條件。西方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已經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影響到歐美公司商品供應鏈中的中國企業,生產勞動密集型產品的企業如紡織、服裝、玩具、鞋、日用五金等行業將首當其沖。有報道稱,2003年5月1日起,美國、歐洲的一些國家在某些行業開始強制推行SA 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標準),SA 8000將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跨國公司訂單的附加條件中。專家認為,SA 8000中的規定是歐美國家根據其自身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制定的,我國企業由于需要加大技術、環保和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投入,從而必然增大產品成本,造成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的削弱。所以,SA 8000對外貿的影響將不容忽視 , 它是繼綠色貿易壁壘之后,發達國家設置的又一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
作為全球第一個可用于第三方審核認證依據的社會責任標準,SA 8000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童工、強迫勞動、健康和安全工作環境、歧視、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和
懲戒性措施等。本文首先對SA 8000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1 SA 8000的由來
早在1996年,一家瑞士非政府組織曾經建議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ISO 2100社會責任管理國際標準用于第三方認證,但ISO拒絕了這一建議。而SA 8000標準的提出源于瑞士通用公證行國際認證部(SGS Yarsley ICS)執行董事和美體國際公司(Body Shop)社會審核部高級經理的談話,談話形成了制定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標準的想法,SGS 積極支持并贊助制定這一標準。
1996年6月,SGS的董事主持了制定社會責任標準的首次會議,來自美國及歐洲的一些商業公司和非政府組織參加了這次會議,一致同意制定一個可用于審核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1997年8月,美國經濟優先認可委員會(Councilon Economic Priorities Acrreditation Agency,CEPPA) 起草制定了SA 8000社會責任標準體系。CEPPA為經濟優先權委員會(Councilon Economic Priorities,簡稱 CEP)。CEP主要任務是評估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及環境表現,并提供給消費者及投資者。CEP一直參與制定社會責任標準的活動)的分支機構。1997年10月 CEPPA發布了 SA 8000。2001年,CEPPA 更名為國際社會責任(Socl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AI),經過SAI的8個月公開征詢和研究,2001年12月公布了 SA 8000修訂版。
SA 8000不僅可用于組織的合格評定,展示組織在社會責任方面與標準要求的符合性,而且還可以依據SA 8000開展第二方審核,即對公司分供方進行審核。目前,世界上經SAI及其顧問團授權和認可的SA 8000審核認證機構有7家,它們是:SGS 國際認證服務公司(SGS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Services)、挪威船級社(DNV Det Norske Veritas)、法國船級社(BVQI Bureau Veritas Quality International)、天祥檢驗集團(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UL安全檢定國際有限公司(UL International Limited)、德國漢德技術監督服務遠東公司(RWTUV Far East Limited)、德國萊茵(TUV ACTS Testing Servises)。
2 SA 8000的主要內容
SA 8000標準的一個顯著特點在于:要求公司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適用的法規、公司簽署的其他規章和本標準的要求;同時 , 還要求遵守下列國際協議原則: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婦女行為公約。當適用的法律、規章和公約等所規范的內容都涉及標準的同一議題時,應采用其中最嚴格的條款。
SA 8000包括一套社會責任準則及一份指導性文件,其中準則內容由9個要素組成,每一個要素包含若干個子要素,從而構成了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標準的基本要求。該標準主要內容如下:
童工:⑴不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⑵救濟童工。⑶支持童工和未成年工教育。⑷無論在工作地點內外,不可置童工和未成年工于不安全和不健康的環境中。
強迫勞動:⑴不使用或支持使用強迫勞動。⑵不扣押身份證件或收取押金。
健康與安全:⑴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危險隱患。⑵任命高層管理代表負責健康和安全。⑶健康與安全的訓練和新員工的培訓。⑷健康與安全的潛在威脅檢查、評估和預防制度。⑸干凈的廁所、飲水及食物存放設施。⑹工人宿舍干凈、安全,并能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⑴尊重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⑵當自由組成工會或集體談判受到法律限制時,應提供類似方法來達到權利的行使。⑶不歧視工會代表,并保證能接觸工會成員。
歧視:⑴不從事或支持任何歧視行為。⑵不干涉信仰和風俗習慣,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級、國籍、宗教、殘疾、性別取向、工會成員或政治需要的權利。⑶不容許性侵犯。
懲戒性措施:不使用或支持使用肉體上的懲罰、精神或肉體脅迫以及言語凌辱。
工作時間:⑴遵守行業標準和法律規定,至多每周工作48小時。⑵至少每周休息一天。⑶每周加班不超過 2小時。⑷所有超時工作應額外支付加班工資。⑸除非公司已與代表眾多員工的組織通過自由談判達到協議,要求工人加班以滿足短期業務需要,即所有加班必須是自愿性質。
工資報酬:⑴至少支付法定最低工資,滿足基本需求,并提供一些可隨意支配的收入。⑵不為了懲戒目的而扣減工資;依法支付工資和提供福利;給出工資明細;薪酬給付形式合乎方便原則。⑶ 不采用純勞務性質的合約或虛假的見習期辦法,來逃避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對員工應盡的義務。
管理體系:⑴高層應制定和傳達有關社會責任和勞動條件的政策,給出必要承諾。⑵管理評審以進行系統的修正和改進。⑶指定高層管理代表,保證公司達到標準的規定。⑷計劃與實施;明確職責;培訓和宣傳;持續監督。⑸ 供應商/分包商和分供商的評估、選擇和監控。⑹處理疑慮和不符合并采取糾正行動。⑺對外溝通。⑻建立核實渠道。⑼記錄。
3 SA 8000 與OHSMS
目前SA 8000尚未轉化為ISO國際標準,但它在一定范圍內得到認可,其中歐美國家是標準的積極倡導和追隨者。由于同樣涉及工作環境和條件的改善,SA 8000與關注員工工作條件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有何區別呢?SA 8000 采用與ISO 9000、ISO 14000系列標準以及OHSMS一致的管理模式,即采用建立文件化管理體系和持續改進。所以 ,SA 8000和 OHSMS兩套體系都是基于相似的方法,都適用于各種行業和規模的公司,目前都還未轉化為國際標準,但是, 兩個標準也存在差異:
(1)產生的背景
OHSMS的提出,根本上出于兩方面的原因:①隨著生產的快速發展,職業健康安全問題日益突出,人們在尋求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法,期待有一個系統的、結構化的管理模式;②在世界經濟貿易活動中,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問題受到普遍關注,需要統一的國際標準規范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行為。所以,為了滿足客戶的迫切需要,為控制職業安全風險、改善績效,OHSAS系列標準成功融合了各方的觀點,成為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實施認證活動的依據。我國在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國家標準(GB/T 28001:2002 和 GB/T 28002:2002)時,充分考慮了 OHSAS 18000系列標準的技術內容。
有關SA 8000產生背景本文已進行了介紹,該標準從一開始就是一項全球性標準。
(2)管理體系要求和表現要求
OHSMS強調通過建立和有效實施管理體系,組織不斷尋求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的改進。除了要求組織對遵守安全法規、堅持風險控制、預防和持續改進作出承諾外,無硬性規定。OHSMS 僅提出建立體系以實現方針、目標的框架要求,沒有規定必須要達到的行為指標。不同組織所建立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各不相同,只能依照各組織的具體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靈活實施管理體系的各項要素。SA 8000首先針對八個要素提出基本要求,然后建立承諾實現所有要求的管理體系,并不斷改善。建立管理體系的目的在于將標準第一至八項要素要求的實際表現更加具體化和制度化,同時制定程序以驗證標準第一至八項要素的實施情況。所以,SA 8000雖是采用一個與 OHSMS類似的框架建立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同樣要求體系具備實現持續改進自身的道德行為和社會責任管理能力,但它要求體系至少能實現八個要素的最低要求,如果單有良好的管理體系不足以保證符合 SA 8000標準。
(3)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
OHSMS標準要求組織應建立并保持程序,滿足所識別獲得的當地適用法律法規等其他職業健康安全要求,并評價符合性。
而SA 8000中指出:當不同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要求涉及 SA 8000標準同一議題時,公司應遵守最嚴格的要求,如在工作時間方面,很多國家的法規要求與標準要求不同,公司應選用最嚴格的條款。標準還要求公司尊重已經列出的有關勞工標準的國際公約和協議的原則。我國的某些制度和現狀與國際公約等的要求存在較大沖突,所以出口企業應了解采購國有關社會責任方面的規定。
(4)體系涉及的內容
OHSMS只是一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而 SA 8000標準由 9個要素組成,每一個要素包含若干子要素,內容更為廣泛,涉及到技術、法律以及行政管理各個方面和部門的要求。
(5)健康與安全要求
SA 8000在健康和安全方面不僅作了與OHSMS類似的如下要求: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并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可能條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危害隱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發生或與工作有關的事故對員工健康的危害。同時還要求:公司應給所有員工提供干凈的廁所、可飲用的水,在可能情況下為員工提供儲藏食品的衛生設施;公司如果提供員工宿舍,應保證宿舍設施干凈、安全且能滿足員工基本需要。
(6)對分包商等相關方的要求
OHSMS更多是針對組織自身的生產、活動和服務現場進行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職業健康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不斷改善組織安全生產條件和員工的職業健康狀況。
而SA 8000涉及的相關方范圍很廣,并不限于那些與企業有商業聯系的相關方。SA 8000強調通過評估或要求供貨方 /分包方通過認證等方式對下游供應商等相關方施加影響和控制,這與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也有區別,影響很大,尤其對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的加工、貿易企業。
(7)審核認證方法
為了將主觀的審核結果轉化為客觀的證據,審核員需要從工人面談、現場觀察和文件審核等方面收集有關公司社會責任運作方面的證據。管理體系及其運作記錄將公司過去的良好表現轉化為具體的客觀證據,令人相信公司在將來也會繼續保持良好的記錄,并且可以驗證。其中,訪問工人在SA 8000認證審核中的作用比在ISO認證審核中的作用要重要得多,因為SA 8000標準關注的是工人權利,工人對他們的權利具有最直接的感受。
(8)實施背景
OHSMS 標準是一種推薦性的先進的管理標準。企業可以自由實施,無貿易障礙,而SA 8000將社會責任與商業貿易和生產活動聯系在一起,在貿易活動中此項標準是一種非關稅貿易壁壘。
(9)使用范圍
兩項標準都具有普遍適用性,不受地域、產業類別和規模的限制,OHSMS可以自由靈活地確認建立和實施的范圍,可以在整個公司內部某一單位領域或某一項活動中實施該標準。
4 前景
目前國內有關方面都在積極采取應對措施,認真研究SA 8000,跟蹤國際動態,逐步建立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要求并與國際接軌的管理體系標準,幫助企業克服貿易壁壘,推動出口貿易。同時也提醒國內企業在與外商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條款內容,既要了解采購國有關社會責任的規定,也要嚴格遵守我國涉及社會責任方面的規定,如對職工社會保險、用工合同等的法律規定。
目前,國際上還有一些與SA 8000相似、涉及社會責任的標準、規范、指南或條例等,比如一些較為權威的標準團體(Recognized Standards Bodies)和一些非政府組織制定的諸如 OECD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Guidelines、AA1000系列標準、NQ 9700-950、SIGMA永續性-管理整合指南(Sustainability-Integrated Guidelines for Management Project)、公平勞動協會標準、美國服裝制造業標準等,它們在保障有關各方的權益和輔助管理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各自之間的差異和不統一以及此類標準日益顯著的影響引起ISO對社會責任問題的關注,并開始著手考慮是否應改變這種較為混亂的局面,統一和改進社會責任方面的標準。ISO定于2004年6月21~24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舉行以社會責任為主題的國際會議,會議將正式提出這一問題,并對目前ISO有關社會責任問題的探索加以補充。會議還將以此為基礎,形成一個有關ISO是否開發與組織的社會責任相關的國際標準或其他ISO工具的提議,所有與此相關的提議將最終由ISO全體會議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所以,在不遠的將來,ISO可能也會制定有關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標準,但內容與SA 8000可能有較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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