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中毒窒息十條規定
1.對從事有毒、有窒息危險作業的人員,應接受防中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
2.工作環境(設備、容器、井下、地溝等)氧含量必須達到 20%以上,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時,方能進行工作。
3.在有毒場所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并有人監護。
4.進入缺氧或有毒氣體設備內作業時,應將與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絕。
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險的工作場所,應制定急救措施,并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有毒有害場所的有害物濃度,應定期檢測,使之符合國家標準。
7.對各類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須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8.涉及和監測毒害物質的設備、儀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
9.發生人員中毒、窒息時,處理及救護應及時、正確。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質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長期達不到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停止作業。
一、對從事有毒作業、有窒息危險崗位人員,必須進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
所謂有毒作業是指生產過程中接觸工業毒物的作業,也就是說在生產過程中能接觸到所使用或產生毒物的危險作業。
一般來說,凡作用于人體產生有害作用,引起機體功能或器質性病理變化的物質都叫毒物。根據石油化工生產特點,工業毒物按化學結構分為無機毒物和有機毒物兩大類,共約340余種。
無機毒物:
1.含硫化合物:SO2、SO3、H2S等。
2.碳氧化物:CO:、CO等。
3.氮氧化物:NO、NO,等。
4.鹵素及鹵化物:C12、P2、HF、HCl、SiP4等。
5.光化學產物:O3、光化學氧化劑。
6.氰化物:HCN。
7.成銨化合物:NH3。
有機毒物:
1.碳氫化合物:烷烴、烯烴、芳香烴等。
2.含氧的有機化合物:酚、醛、酮類。
3.含氮的有機化合物:丙烯腈、苯胺等。
4.含硫的有機化合物:硫醇等。
5.含氯的有機化合物:氯仿、氯醇、四氯化碳等。
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工業毒物常以氣體、蒸汽、霧、煙或粉塵的形式污染生產環境中的空氣,從而對人體產生毒害。
工業毒物進入人體的途徑有三種形式:即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
1.呼吸道:這是生產性毒物進人人體最主要的途徑,大多數職業中毒均由此而引起。因為肺是人體主要的呼吸器官,肺泡面積大,特別是肺泡壁極薄,只有1~4微米厚,其表面又為含碳酸的液體所濕潤,并有豐富的毛細血管。所以肺泡對毒物的吸收極其迅速。如人體吸進了大量的氰化氫、一氧化碳或苯等,在數分鐘內就可以中毒昏倒。另外,由呼吸道進入的毒物被肺泡吸收后不經肝臟而直接進入血液循環而分布到全身,無法起到肝臟的解毒作用,所以有更大的危險性。
2.皮膚:這也是職業中毒較為常見的途徑。毒物通過皮膚的毛囊空間到達皮脂腺,經腺體細胞而被吸收,毒物還可經汗腺進人人體。經皮膚吸收的毒物也不經肝臟解毒而直接隨血液循環分布于全身,危險性也是較大的。
3.消化道:在生產環境中,毒物單純從消化道吸收而引起中毒的情況比較少見。偶見于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在車間進食、吸煙以及誤服等情況下。由消化道進入的毒物大部分是有毒粉塵,主要在小腸內被吸收,大部分進入肝臟,經解毒轉化后排出,只有一小部分直接進入血液循環而至全身。
由于毒物進入,使機體受到局部刺激,損傷生理機能,使人體發生功能障礙、疾病、甚至死亡的就叫中毒。
窒息危險是指接觸窒息性氣體后,阻止了血液中氧的吸收、輸送和利用,造成窒息性狀態,導致死亡的危險。
石化生產中有窒息危險的崗位主要是指接觸氮氣、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等窒息性氣體的崗位。
窒息由下述幾種原因造成:(1)呼吸道機械性阻塞。如氨、氯、二氧化硫等急性中毒時所引起的喉痙攣和聲門水腫,中毒嚴重時可發生呼吸道機械性阻塞而死亡。(2)呼吸抑制。由于高濃度的刺激性氣體(如H2S等)引起迅速的反射性呼吸抑制;麻醉性毒物以及有機磷農藥等可直接抑制呼吸中樞;單純性窒息性氣體如N2等稀釋空氣中的氧;化學性窒息性氣體如CO等,能形成高血紅蛋白而影響正常攜氧功能,呼吸中樞因缺氧而受到抑制。
為保證對從事上述有毒作業、有窒息危險崗位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須進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
防毒安全知識教育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1.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違章作業,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強行進入毒區,或盲目救人,或處理故障,不作無謂的犧牲。
2.正確使用各種防毒面具。為了保護人的呼吸器官不受毒物的侵害,需借助于防毒面具。防毒面具的種類很多,接觸什么毒物,在何種場合該用哪種防毒面具,都必須對號入座,不能亂用。另外,在毒物濃度高時,不能使用適合低濃度的防毒面具。
3.進入危險部位必須特別謹慎小心。工廠的下水道,可能串有毒氣;密閉的煤倉,可能積存了煤氣;化工容器,可能因置換、清洗不徹底而殘留有毒氣,或因與有毒介質系統沒有徹底隔絕而滲漏進了毒氣。上述這些部位如同公路上的“十字路口”,被稱為“危險部位”。進入這些危險部位必須特別謹慎,切不可魯莽從事,掉以輕心。
例一:1999年10月15日,某公司停車檢修,18日進行蒸汽掃線交出檢修,某安裝公司承接該裝置酸性氣小分液罐破沫分離網更換任務。20日上午8時左右,兩名職工開始拆卸破沫分離網,作業前,車間技術員交代作業時人不要進罐,在罐外用耙子將破沫分離網及渣子耙出,但作業中一人擅自進入罐內掏渣子,一人在外接運,約15分鐘后,發生硫化氫中毒倒在罐內,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對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不夠,造成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以致違章作業沒有辦理進設備票盲目進罐作業。
例二:1994年12月21日15:00左右,某總廠催化裝置干氣脫硫重沸器T—702進行水壓試驗,因管束漏,一施工人員單獨進入重沸器內檢查而昏倒。被人發現后,車間主任又進入器內救人,亦昏倒在里面。后將兩人救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原因是:一氧化碳含量達到0.4%~0.6%,醫生診斷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施工人員違章作業,未辦理進容器作業票,未進行氣體含量分析,又無人監護;車間主任救人心切,未戴防毒面具就進入器內救人,導致事故擴大。
急救安全知識教育內容:
急救——就是對已脫離險情遇難者的緊急救護,保護他的生命安全,減輕他的痛苦,是保障遇難者健康的第一步救助。
現場急救的目的,就是用人工的方法,立即重新建立患者呼吸和血液循環,恢復全身各器官的氧供應,盡快地使心跳和呼吸恢復,最終使患者神志清醒,恢復勞動能力。現場急救在實際生產中,經常會遇到急性中毒情況,急性中毒往往發展急驟,病情嚴重,因此必須全力以赴,分秒必爭。
現場急救的及時、正確與否,人命關天。因此,凡從事有毒、有窒息危險作業的人員,都必須懂得防毒安全知識和掌握急救安全知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一旦發生中毒、窒息事故,便能立即就地進行自救,使遇難者很有可能因此而轉危為安。
二、工作環境(設備、容器、井下、地溝等)氧含量必須達到20%以上,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時,方能進行工作
化工生產中的設備、容器、井下、地溝等場所均屬禁區,在檢修作業前必須進行吹掃、’置換,用氮氣置換后的設備、容器,如果檢修人員要進入內部工作,則事先還需用壓縮風進行吹掃,經吹掃置換后的上述工作場所,經氣體分析氧含量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規定氧含量必須達到20%以上方可下人,這是由于安全保險上的考慮。氧含量低,說明其他有害氣體成分高。為確保人身安全,氧含量規定必須達到20%以上。
空氣中正常氧含量為21.3%,這是我們人類賴以生成的重要物質。空氣中的氧含量對人來說,18%為安全極限,當氧含量降至16%時,人就增大呼吸頻率和脈搏頻率,表現出頭痛和眩暈;當氧含量降到10%時,則全身虛脫、面孔蒼白、眩暈、惡心厲害;再低于這一含量則失去意識;降到了7%~8%時,即停止呼吸;只要呼吸一下氧含量為零的空氣,人瞬間就會失去意識,停止呼吸,若4~6分鐘內不進行人工呼吸的話,則永久失去意識,或成為植物人。越過這一刻不容緩的境界,生命將終止。可見氧對生命的重要。因此,規定在設備、容器、井下、地溝等禁區工作環境中,氧含量要求在20%以上,否則將遭致窒息。
例一:如某化工廠動力分廠調度員,在搶修生產用深井水時,盲目下井開閥門,結果缺氧窒息死亡。事后分析井下氧含量只有5%。
例二:1996年7月25日9:30,某石化總廠煉油廠鉑重整檢修收尾,進行預加氫反應器201/1裝填催化劑的準備工作。一名操作工在無人監護,也沒戴防毒面具的情況下,就進入反應器檢查。因氮氣線未加盲板,氮氣串人反應器,造成操作工氮氣窒息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工違章作業,沒有辦理進設備作業票,更沒有對容器進行氧含量分析。事后分析氧含量 2%—3%,而氮含量達97%。
作業環境中毒害物質的濃度還必須符合最高容許濃度以下的國家標準,方可進行工作。對多種毒物的濃度評價可用下式計算:
Cl/Ml十C2/M2+C3/M3+…+Cn/Mn≤1式中 C1,C2,C3,…,Cn——各種毒物實測濃度;
Ml,M2,M3,…,Mn——各種毒物最高允許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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