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搬運器材時,必須檢查:擔、杠、繩、鏈、撬棍、滾筒、滑車、抬鉤、絞車、跳板等能否承擔足夠的負荷。破損、腐蝕、腐朽的,不準使用。
第二條 搬運電桿及電桿放置。
1.用汽車運電桿時,車上應設置支架。往車上裝電桿時,應使電桿的重心在車中間,并用捆桿器或繩索捆綁牢固。行駛前應在載運的電桿尾部掛上安全紅旗,慢速行駛;運輸電桿的車不準乘人;松綁后卸電桿時,應防止電桿從車廂兩邊滾下。不準由車上向下拋擲。
2.人力抬扛電桿,應配帶墊肩。二人抬桿時應順肩,慢行,同時換肩。眾人抬電桿時,起、放一致,腳步一致,穩步慢行。
3.沿鐵路抬運電桿需休息或停留時,嚴禁將電桿放在軌道上或路基邊道的里側。通過鐵路橋梁時,必須經鐵路橋管理人員的同意。
4.堆放電桿應使梢、根各同在一頭,并排列整齊、平順,桿堆兩側應用短木塞住后,再用鐵線捆牢,以免受震動滾塌而傷人或損壞電桿。
第三條 用汽車載運電纜,應盡可能用吊車裝卸,人工裝卸時,應做到:
1、先檢查工具、設備、繩索是否齊全、牢固;
2、作業人員分工明確,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
3、支搭跳板應平穩、牢固,受力較大處,跳板下方應加支撐;
4、操作時,應齊心合力,動作協調;推扶電纜盤和墊木枕的人員,應在盤子兩側后方;
5、電纜裝上車后,應捆牢固,并在纜盤前后底部墊木枕。
6、跳板周圍3米以內不許非作業人員進入。嚴禁將電纜盤從車上直接推下。
第四條 用拖車載運電纜,拖車車身應堅固,拖車尾燈、轉向燈齊全、有效,裝卸時應做到:
1、應了解拖車的載重量,不準超載,同時,了解拖車的安全使用規定。
2、裝卸時,拖車下方、后方和兩側不準非工作人員停留;
3、用絞盤或人力提拉電纜盤時,須慢拉,不可猛然拉下;
4、裝卸電纜前,拖車輪胎應前后用木枕固定,防止輪胎滾動;
5、拖車必須與汽車尾部掛鉤掛牢,并插好銷子,方可行駛。
第五條 載運或牽掛電纜拖車的汽車,應慢速行駛,拐彎時要特別注意行人和車輛。
第六條 電纜盤在地上作短距離滾動或調轉方向,應按電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若在軟土地上滾動或調頭,應墊木板或鐵板。在坡度較大的路面滾動時,不準任其順坡滾動,并設置防止滑坡的措施。
第七條 電纜盤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在有斜坡的地面上存放,應墊木枕,防止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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