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行《雜貨作業安全通則》。
第二條 作業人員應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程序和聯絡信號。
第三條 作業前,要對設備、工作環境進行檢查。作業指揮人員必須確認各崗位人員處于工作位置、設備處于正常狀態后,方可指令開機作業。
第四條 作業過程中,要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時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條 如需停機維修,應通知中控室停電,掛好警示牌,安排專人監護,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維修。維修結束后及時通知中控室。
第六條 斗式提升機作業時,嚴禁打開觀察孔進行檢查。檢修時,必須兩人以上進行。
第七條 裝船機作業時,嚴禁從事旋轉操作,嚴禁打開觀察孔進行檢查。作業結束后,應將水平臂旋轉到錨定位置,錨定水平臂和伸縮溜槽。
第八條 皮帶機作業前要鳴笛警示。作業中,嚴禁跨越皮帶,嚴禁清除托輥和皮帶上的雜物,嚴禁在配重箱下停留。
第九條 除塵系統啟動前應鳴笛警示,并應在其它設備運轉前15分鐘啟動,在其它設備停機15分鐘后關閉。
第十條 除塵系統作業時,嚴禁打開觀察孔進行檢查。在除塵器箱體內檢修時,要安排專人監護。
第十一條 空壓機系統運行時,嚴禁接觸機體。運行結束后,必須排空儲氣灌內的積水。
第十二條 設備啟動后,必須逐漸開啟閘板直至額定流量。
第十三條 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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