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目前國家安監總局已確定了目標,任務和范圍。
一 目標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為創建和諧社會,保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實現“五統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力和事故的防范能力,促進地方政府統一領導,科學決策;部門依法監督,提高工作效率;企業強化管理。落實安全措施自主保安;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二 主要任務
地方政府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的組織領導;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項目有組織地開展普查辨識、申報登記,安全評估、隱患治理,登記建檔、監測監控,并制定好應急救援預案。
三 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的范圍
共設定了9大類:
l.貯罐區(貯罐);
2.庫區(庫);
3.生產場所;
4.壓力管道;
5.鍋爐;
6.壓力容器;
7.煤礦(井工開采);
8.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9.尾礦庫:
其中4、5、6項.因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已在全國各地施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與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聯系.信息共享,可不再另行組織實施。
四 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分級
按照意外狀態下引發事故可能導致的最嚴重的后果劃分4個等級。
1級重大危險源:指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危險源;
2級重大危險源:指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危險源;
3級重大危險源:指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險源:
4級重大危險源:指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危險源。
五 監督管理的職責
采取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監管原則。
1.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l級重大危險源的預警管理;
2省級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l級和2級重大危險源的預警管理;
3.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2級和3級重大危險源的預警管理;
4.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3級和4級重大危險源的預警管理。
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督管理依法由所在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各地安監部門必須針對本地重大危險源的實際狀況,為防范重特大事故,每年至少要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督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強化管理,自主保安。
六 重大危險源專項督查的內容
1.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主要有8項內容:
(1)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的情況;
(2)重大危險源申報的情況;
(3)重大危險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檢驗的情況;
(4)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的情況;
(5)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的情況;
(6)重大危險源監控的情況;
(7)重大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8)構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情況。
2.規章制度建設的情況
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中主要有9個方面的工作制度。
(1)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領導和崗位安全生產的責任制;
(3)重大危險源的檢測檢驗制度;
(4)人員培訓上崗制度;
(5)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制度;
(6)登記建檔工作制度;
(7)隱患整改工作制度;
(8)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和保養制度;
(9)信息管理制度等。
3.生產經營單位采取措施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物資和器材的配備,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
4.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的建設情況。
七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的實施步驟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分6個環節,或稱6個實施步驟。
1.普查辨識
主要是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國標GB18218—2000和國家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以及地方安監部門有關規定的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按照危險源的物質和9大類別,分析單元內危險物質的數量確定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應積極采用科研院所和有關技術研發單位開發的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軟件,通過簡單的人機對話、數據輸入,能夠自動實現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源等級初次評估。
2.申報登記
這是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法律義務。生產經營單位在對重大危險源普查辨識的基礎上,依法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申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等級與應急預案。同時應依法做好自身重大危險源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3.建檔建庫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和日常管理的情況要依法及時登記建檔,這是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中的一項基本要求,既要在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申報登記的基礎上
進行登記建檔,還要在后期的安全評估,隱患整改環節后補充完善,要建立起安全生產管理的數據庫和檔案庫,客觀記錄,并能反映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情況,通過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促進本地區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水平。同時也能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原始素材。
4.安全評估
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可自主選擇具有國家認可資質證書的中介機構開展安全評估。安全評估報告應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安全評估一般每3年一次。對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凡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必須及時評估。如果生產經營單位由于申辦許可證照等情況,已經作出安全評估結論,并能反映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和實際狀況的,在有效期內應予以確認。實施重大危險源評估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對計算機重大危險源狀況簡易評估的結果進行科學計算,作出最終認定,得出科學準確的重大危險源等級;二是對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是否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檢查審查,通過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技術服務和指導,以便生產經營單位及時整改。
5.隱患整改
對安全評估機構或生產經營單位日常檢測、監控工作中發現的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要確保隱患整改資金,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這是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的最重要的任務,是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工作重點,要進一步完善法規,建立起重大危險源缺陷和事故隱患的立項、整改、驗收和消項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對不能保證安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能保證安全的,必須撤離危險區域內的作業人員。整改驗收不合格的要責令停止使用。
6.監測監控
生產經營單位首先應依法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生產警示標志,提醒作業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后增強安全生產的意識,告知外人進人危險區域,注意安全;其次是根據本單位實際工作的需要,配備必須的檢測設備。進行檢測,第三是要逐步開展好實時動態監控。
對無條件自行檢測的企業,可由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有條件的中介機構實施重大危險源的檢測,檢測的頻次和范圍按現行國家標準實施。
對重大危險源的動態監測監控,由各地區根據本地的工作實際制定適合本地工作需要的工作規劃,工作規劃要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八 信息管理
1.工作目標
在全國逐步形成信息暢通、快捷、可靠、高效的國家、省(區、市),市(地)、縣(市)四級監管網絡。
2.信息報送原則
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信息報當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重大危險源的信息報告后,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等級逐級上報。
l級重大危險源的信息要逐級上報,直至報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級重大危險源的信息要逐級上報,直至報送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級重大危險源的信息要逐級上報,直至報送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4級以上重大危險源的信息報送至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的信息報送每年報送一次,截止日期在3月底。
對于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凡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要及時上報。
上報方式可以是書面報告,也可以是磁盤申報、電子郵件申報或網絡傳輸方式申報,
3.《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與控制系統》軟件
為了便于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目前一些科研院所,技術研發單位開發了《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與控制系統》的軟件,對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文明執法、科學執法、依法行政;對生產經營單位強化管理、防范事故,保持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十分有益。
這里應該強調。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一定要定好位,定位在“預警”管理上,主要是對本地區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宏觀管理,科學決策,使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決不是包辦生產經營單位的管理。監控管理可依托事業單位或者中介機構,作為生產經營單位的后備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橋梁,市場化運作。并引導所委托的機構拓展技術服務和咨詢等方面的業務,如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預案,指導預案演練,開展安全評估,安全培訓等。
上一篇:某鋁廠危險源辨識及有害因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