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主任的安全環境管理職責
4.6 車間主任、副主任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4.6.1 保證國家和上級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的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 把安全環境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堅持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
4.6.2 負責車間的安全環境教育, 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學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環境教育和班組安全環境教育, 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環境意識、知識和技能教育, 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環境活動, 檢查、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環境活動。定期召開安全環境會議, 及時解決安全環境問題, 處理員工提出的各種意見。
4.6.3 組織車間每周一次的安全環境檢查, 落實隱患整改。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設備, 確保設備的安全環保設施、機械和電器聯鎖裝置, 通、抽風裝置、防護器材、應急器材、消防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態, 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 正確使用。
4.6.4 在簽定生產承包合同和安排生產任務時, 要明確安全要求。
4.6.5 建立本車間的安全環境管理網, 配備合格的安全員。完善車間安全環境資料和檔案.
4.6.6 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應及時報告和處理, 并立即組織搶救, 保護現場, 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匯同安技部門, 查清原因, 分清責任, 采取防范措施。
4.6.7 組織制定本車間臨時任務和設備設施檢修的安全技術措施, 經生產部安技員審查后執行, 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
4.6.8 建立、健全車間干部值班制度, 做到每班有人管生產, 管安全。
———摘自科龍集團企業標準QG/KB 32.11-01
《冰箱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