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亡羊”與“補牢”
“亡羊補牢,猶未晚矣”,這一古訓人人皆知,同樣適用于安全管理。“亡羊”者當然會自覺“補牢”,防止“羊”再次被狼吃掉,杜絕各種安全事故重復發生,確保以后不再“亡羊”。而對未“亡羊”者來說,同樣應從“亡羊”者身上汲取教訓,吃一塹長一智,不僅要避免別人已經發生過的重大安全事故,還要預防其它各種事故的發生,才能真正達到“未晚”的要求。因此借他人“亡羊”的教訓,作為自己“補牢”的借鑒,是一種較好的安全管理手段。當然,我們不能見一次“亡羊”才補一次“牢”,而應當警鐘長嗚,沒有“亡羊”也該“補牢”不息,從而構筑起堅實的施工安全生產堡壘,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
二、“罵”與“哭”
當安全員沒有一個不挨罵的,某個工人不戴安全帽罰10元錢,背后就會罵你,而且罵得很難聽。因此,當安全員必須經得起罵,這是安全員責任性的表示,是一個稱職的安全員。若安全員不負責任,其“罵聲”減少以后,隨之而來的,必然是對一些違章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老好人”一個,誰也不得罪。久而久之,安全事故必然發生,必然會聽到安全事故傷亡家屬的哭聲。“罵聲”是刺耳的,“哭聲”是凄慘的。如果說安全員承受的“罵聲”能換取“哭聲”的減少,那么安全員受一點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嚴管出安全”。要扭轉完全被動局面,減少甚至杜絕“哭聲”,就要“下猛藥、出鐵拳、用重型”,整出秩序,整出安全。
“哭聲”和“罵聲”我們都不愿聽。而“哭聲”的減少,也并非一定要以增加“罵聲”為代價。隨著營造企業安全文化,通過職工安全知識與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宣傳的不斷深入,職工安全意識增強了,使職工自覺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杜絕違章操作,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由被動的監督管理向自我約束、自主管理轉變,這樣,“罵聲”自然會平息,“哭聲”必然會減少。
三、獎、罰、講
不少企業每季節或年底安全檢查后,對安全先進實施獎勵,常常是發個通報,或者開個表彰大會,兌現獎金。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出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罰款,制訂一些糾正措施就算完事,至于效果如何,很少作進一步探討。究其原因,恐怕與一些單位領導和安全工作人員圖省事、怕麻煩、習慣與簡單化的工作方法有很大關系。
眾所周知,表彰先進,目的在于鼓勵先進,激發大家的積極性、創造性。對安全工作中的先進既“獎勵”又進行“演講”,大力宣揚其先進事跡,弘揚他們的高尚精神,推廣安全管理成功經驗的同時,又提醒他們戒驕戒躁;這樣,既能發揮先進榜樣的示范作用,又引導廣大職工群眾向先進看齊,思考如何爭先創優,效果會更好。尤其是組織安全管理落后的單位和個人,上臺演講血的教訓對大家觸動最大,感受最深,也最受工人們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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