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安全的“責任半徑”
2008-11-20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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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卻影響中心;安全工作不是全局,卻關系全局。當前,各企業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已經上升到應有的高度,但就干部職工安全的“責任界限”而言,未必人人心中有數。主動延長“責任半徑”的理念,未必已經深入人心。因此,延長安全的“責任半徑”是十分必要的。
所謂“責任半徑”,就是職責權限賦予的管理范圍。延長“責任半徑”,就是要克服狹隘的責任界限思想。安全工作是與所有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的事,不是基層安全員、分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專利”,而應形成“人人抓、個個抓”的良好局面。
延長“責任半徑”,就要主動拓展抓安全工作的領域。除了被寫進各種責任書的責任義務外,那些一時無法用文字概括的“其他事項”往往就是安全的盲區、潛在的威脅,更是各級領導甚至普通職工應該主動去發現、排除的隱患。只有各自的“責任半徑”延長了,有了責任落實的交叉、重疊,才能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
延長“責任半徑”,就要有細膩、細心、細致的工作態度和作風。做好安全工作,就要“小事大驚小怪”“無中想到有”“聽見風就想到雨”,努力做到提前發現不良傾向苗頭、用耐心細致的“掃描”發現安全的漏洞,用周密具體的措施排除安全隱患。這樣,安全才會有信息寬度、責任廣度、措施密度的三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