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有的人在耐心等待綠燈通行,但也有人爭分奪秒,毫無畏懼地躲閃著沖過去,他們不怕車撞?不怕死?
在過去的年代,教育口徑過于強調“勇敢”二字,所以大家挺著身板走路,以玩命為榮,好象不怕死才顯示活得有尊嚴。因為不怕死,所以街頭常有人擼起袖子打架,十字路口常有車禍發生;廠礦違章作業,事故頻發,慘劇不斷。多少財產在事故中蕩失,多少性命在事故中消逝……。
其實,人的生命才是最為寶貴的。如果沒有了生命,什么義舉、壯舉都是奢談。事實上,在現在的年代,我們更需要一種理性的英雄主義,很多時候“貪生怕死”反而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對朋友、對他人、對家庭、對企業,甚至對國家都有益無害。
在戰爭年代,人們對“貪生怕死”深惡痛絕,因為它與懦夫,與叛徒有關。而現如今,對此詞應有一種新的詮釋:在特定場合,“貪生怕死”往往是遵紀守法,是踐行國家法律法令的表現,是一種新的美德。如果大家都尊重、愛惜生命,自我約束,循規蹈矩,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有秩序,更加和諧。
只要有理想,“貪生怕死”又何妨,這是一種真實的生存規則,只有保全了生命,才能談人生的價值,談崇高和偉大,談對社會的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