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了解到,近日某企業組織機關干部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試,結果相當一部分人員成績不及格。這種情況值得我們深思。有的企業在安全工作中,經常組織一線職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和考試,開展安全應急預案演練,定期檢查基層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情況,卻忽視了機關干部自身的安全學習和安全管理。作為管理者,這種企業的機關干部好似燈盞一樣照亮了別處,卻把自身隱藏在暗處。在安全工作中,要謹防這種“燈下黑”現象。
安全工作的“燈下黑”,實質上反映的是干部的責任心、思想作風、工作作風以及執行力等方面存在問題。有的企業機關干部對上級的決策部署、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等,不認真學習、理解和貫徹執行,只熱衷于做表面文章,嘴上說得動聽、口號喊得響亮、紙上寫得漂亮。這種現象使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成效從上至下層層遞減,最終使安全工作難以實現預期的效果。
安全工作的決策與制度最終靠人來執行,如果執行中存在著“燈下黑”現象,那么再好的決策部署、再完美的制度,都只能是墻上畫虎,成為擺設。因此,抓安全必須切實防止“燈下黑”,要采取措施消滅機關干部的安全“盲區”。企業可以通過建立與執行安全工作述職匯報制度、定期檢查考試制度、機關干部與基層安全責任點考核聯掛制度、基層檢查考核機關制度、安全事故問責制度等,不斷增強機關干部的責任心,提高安全工作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