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大火驚世人,慘痛教訓何其深
上海“11.15”高樓大火余燼猶在,南京又發生了在建高架橋垮塌導致七死三傷的重大事故。而此前,數起重大在建工程垮塌等事故還充斥各種傳媒--
昆明新機場在建橋梁垮塌、貴陽在建國際會展中心垮塌、安徽霍山在建橋梁垮塌,以及南京引發13人死亡的“爆炸事故”等。
雖然這些事故有的“正在調查中”,但從已公布的結論中不難看出,幾乎每起事故的罪魁禍首都少不了“違規操作、無證上崗、材料不合格、層層轉包”等原因。造成58人死亡的上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引起的,而南京的在建高架橋垮塌重大事故則是違章操作所致。
換言之,這一次次的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是主因。其教訓之大、之深,何不令人扼腕痛心!
那么,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每次事故之后,盡管相關部門都無一例外地“舉一反三”,追究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甚至是法律責任,而且還要停工整改,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如上海特大火災事故中,現已對涉嫌重大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從中看出,我們的法律不可謂不嚴厲,各級主管部門的懲處力度不可謂不大,上上下下對事故的態度可謂毫不含糊,而傷亡事故卻該怎么頻頻發生還一而再地頻頻發生呢?
究其原因,不外乎違規操作,僥幸心理作遂,有令不行,令行不禁,安全制度沒有真正從墻上走下來。
從今年以來發生的多起重大事故的情況看,有因生產設備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有他人工作失誤造成的,有非他人原因發生意外造成的,有員工本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其中因員工違章操作引發事故的占了絕大多數。
違章操作是禍首,層層轉包成溫床
事實果真是這樣!
許多教訓慘重的重大傷亡事故實際上就是由于員工本人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嚴重違章操作造成的。如無證操作,不進行安全交底就上崗,沒有動火證就違章動用明火,不戴或不按規范佩戴安全帽就進入工地,接電源不用插座直接扒了皮插在電源插座內,等等。這些事故本來是完全可以避免發生的。況且,這些容易發生事故的因素在員工安全生產知識考試的內容中都一一例有,是員工的應知應會。可有些人就是馬馬虎虎,把安全生產當耳邊風,你說你的,我做我的,抱有僥幸心理:“總不會那么巧出事故吧!”。可世上真就有“無巧不成書”或“萬一”的時候,有時一個僥幸心理既能葬送自己,也能害死別人,這類慘痛的血的教訓難道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
除違規操作,無證上崗外,工程層層轉包也是導致事頻發的一大主因。
據媒體報道,上海膠州路高樓特大火災工程就存在層層轉包情況:先是由佳藝建筑裝飾工程公司承建,之后由該公司人員與個體業主支某等兩人簽訂了轉包合同。之后,支某又將該工程分包給郝某和沈某兩人,再之后,負責電焊的沈某又找到無操作資質的電焊工吳某等人來施工。
從以上實事不難發現,膠州路大樓失火事故的直接原因雖然是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所引發的,但層層轉包則充當了火災事故的溫床。
事實上,工程被層層轉包,有資質、有實力承攬到工程的往往不是直接干工程的,這在業界早已是大家心知肚明,相當普遍的現象。由此,人們也就不難理解現實版的“蛇吞象”:一個僅僅只有百八十人的施工單位,卻能一年完成數億元之巨的工程量。
建筑市場的不規范,門檻低,僧多粥少,競爭激烈等原因,導致一些施工企業只能采取以低價中標的方式拿到工程。因為取費太低,低到怎么干怎么陪的程度,只能選擇那些沒有資質的“游擊隊”來做,再收取他們點兒“管理費”;而“游擊隊”也往往不直接干活,他們也會分包給其它的小作業隊,就這樣,層層轉包,層層剝皮,“管理費”是家家都收了,而“管理”卻沒人來做了。到最后,真正干活的早已無利可圖,只能在材料和人工費上絞盡腦汁地使損招了。在此情況下,如果你再嚴令施工方掏錢搞安全技能培訓,讓特殊工種考證,堅決做到持證上崗,明擺著就是一廂情愿了。
安技培訓擺架子 國家明令成空文
在施工項目上,安全技術培訓流于形式已是見怪不怪的常態。國家安監部門在調查建筑事故時也屢次通報這樣的問題。毫無疑問,這已經成為項目管理過程中的一個癥結。
其實,每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都制定了相應的培訓計劃,但是這種計劃往往僅是報給上級部門看的,在施工高峰階段無瑕顧及,施工淡季人員大量撤場更談不上,總之,項目部總會有這樣那樣搪塞上級的理由和原因。也有的項目部實在糊弄不過去,就擺擺樣子,走走過場,臨時找幾個人,照本宣科地給大家講講,至于貼不貼近實際,甚至臺下的人聽沒聽進去,有沒有具體的效果,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而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降低成本,減少開支。因為組織員工脫產培訓需要花錢,聘請專家講課更要牽扯費用,本來工程到手已沒什么油水可撈了,再花錢培訓、取證,豈不開玩笑?誰肯干這種“傻事兒”?
而按照今年5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第30號令,《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經過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之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取得資格證的才可以從事這項工作。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每3年復審1次。
也就是說,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但記者調查的特殊工種,如電焊工的培訓狀況卻是:“資格證可以花錢買”。
現在特殊工程無證上崗在大大小小的工地上屢見不鮮,如媒體調查后披露出的行業內幕令人吃驚:還以電焊工為例,10個電焊工中,有資格證的連3個都占不住。主要是因為考證的周期較長,且很麻煩。所以很多工人都不愿意考,有的甚至直接花錢買證。很多用工單位找不到那么多有證的師傅,或者為了省錢,只能使用那些技術還算好的學徒工。在這種不正常的情況下,違規操作——如南京在建高架橋垮塌重大事故,無證上崗——如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就會屢屢發生在大大小小的施工現場,一次次的火災和人身、財產的巨大損失,仍然無法杜絕這類本不該發生的事情的不斷發生,
另外,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就是施工人員流動性過于頻繁,剛剛做了安全交底,過幾天施工隊伍里又出現許多新面孔,而大家都各忙各的,干得多拿得才多,新老員工也就很少主動交流安全注意事項什么的了。甚至有的員工圖省事、爭效率,明知違章,還帶隱患作業,同安監人員“躲貓貓”,所有這些都給安全管理帶來極大隱患。
發生工傷事故既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經濟損失,甚至喪失市場競爭力,又使員工身心遭受了極大的痛苦。因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關愛員工生命本應是施工企業的頭等重要工作。
自我保護需強化,“二違”行為要杜絕
要確保施工安全,首先要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二違”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大忌,要杜絕“二違”,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和項目管理人員,就要在安全教育、檢查上狠下功夫,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使職工樹立“以安全促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
其次,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和項目管理人員在參與企業安全生產問題上,要樹立全員觀念、全過程觀念和全方位觀念。全員就是在企業內部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對事故的防范能力。全過程就是在企業的每項工作,和每個環節上都存在安全問題,都要采取預防措施,積極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全方位就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時時事事都要抓安全,處處把安全擺在第一位。
第三要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治;同時,規范勞動用工,認真開展安全技術培訓,確保施工人員董安全、會安全、要安全,從根本上防止或杜絕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而作為員工個人,任何時候我們誰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與最為寶貴的生命相比,企業在經濟上損失一點算起來還是小事,錢總是可以掙來的,但生命是你自己的,造成了身體傷害,甚至賠了生命是無法補回、追回來的。即使工傷造成了傷殘,能賠上一筆傷殘費,但是對于人生來講損失是巨大的,會造成身體上、思想上的沉重負擔和終身的遺憾。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做到安全之弦常繃,安全警鐘常鳴,牢固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堅決杜絕任何違章行為,使我們能夠在正常、和諧的工作環境中安全、愉快地工作和生活。
時值冬季,不安全因素增多,施工企業更應從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重點工程重點管控、安全隱患及時排查等方面入手,認真開展好防寒、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防高處墜落、防起重傷害、防電氣傷害的 “冬季七防”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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