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⒈事故單位:邵陽市九公橋煤礦東風工區。
⒉企業性質:地方國有煤礦。
⒊事故發生時間:6月27日21時10分。
⒋事故發生地點:32241工作面上機巷掘進工作面。
⒌事故類別:頂板。
⒍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⒎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㈠礦井概況
邵陽市九公橋煤礦東風工區,位于邵陽市邵陽縣九公橋鎮白田村境內,隸屬于邵陽市長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為邵陽市市屬國有煤礦。該工區原為村辦企業,現由邵陽市九公橋煤礦收購改造而成,設計生產能力3萬t/a。
該礦依法取得了采礦許可證(4300000620161)、煤炭生產許可證(X180503037Y1G2)、安全生產許可證(湘MK安許證字〔2006〕1684)、工商營業執照(4300001100624(1-1))、礦長資格證(001312),但礦長安全資格證(20041444)已于2006年底過期,其它證照都在有效期內。
該工區位于楓江溪向斜西翼的六井田,南面以43勘探線為界,北以資江河保安煤柱線為界,上止于煤層露頭線,下至-150m標高。
該礦龍潭組共含煤5層,其中2、3、5煤層屬不可采煤層,1煤層局部可采,4煤層為主要可采煤層。
4煤層:厚度為0~1.54m,平均0.92m,煤層傾角350,比較穩定,位于該含煤段的上段下部,以粉煤為主。4煤層偽頂為泥巖,分布不穩定,含碳質或硅質結核,厚度在0~1.3m之間,易冒落。直接頂為中厚層中細粒砂巖,厚度8~12m,巖性較好,屬Ⅰ~Ⅱ級頂板。底板為薄~中厚層細砂巖,厚度20m左右,巖性好。小斷層、褶曲較為發育,但對開采影響不大,屬于簡單~中等構造類型。
該礦水文地質條件較簡單,屬于簡單類型。雖然北面有資江河流通過,但影響該礦井煤層開采的水文地質因素主要為大氣降水和老窿水通過裂隙通道的補給,而滲漏進入礦坑。本礦井最大涌水量為28m3/h,正常涌水量17m3/h。
該工區相對瓦斯涌出量為47.36m3/t。絕對瓦斯涌出量為3.7m3/min,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煤層為不易自燃煤層;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無沖擊地壓現象。
該工區采用斜井、暗斜井開拓。主斜井口標高+267.33m,傾角32O,斷面4m2。風井井口標高+268.03m,斷面為3.8m2。劃分二個水平開采,+55m標高為一水平,-27m標高為二水平。礦井南翼-27m水平以上和北翼+120m標高以上至資江河保安煤柱線之間的煤炭資源已開采完畢。目前礦井集中在北翼組織生產。
該工區風井安裝有兩臺主要通風機,其中工作風機為YBK56-№13型軸流式風機,功率為30KW;備用風機為4-72-12型離心式抽風機,電機功率22kw。總進風量為1008m3/min,總回風量為1211m3/min。
該工區為二級斜井提升,主斜井采用JTK1600×1200型單筒提升絞車串車提升,配套電機55KW;暗斜井為JTB0.8×0.6絞車提升,配套電機為22kw。鋼絲繩分別為21.5mm和18.5mm的光面鋼絲繩。主斜井采用人車運送人員。
該工區采用“三八”工作制,即晚班0:20~8:20時;早班8:20~16:20時;中班16:20~24:20時。
㈡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發生在32241工作面上機巷掘進工作面。
32241工作面機巷設計長度40m(兼作32243工作面風巷),位于+55m水平十五石門以下33m處,實際標高在+40m,已于2007年元月份施工完畢。
機巷下部32243工作面前段于2007年5月底開采,受開采影響,巷道變形及煤層片幫嚴重,支架斷梁折柱、斷面縮小已影響到安全使用,且重新維修該巷難度很大。因此,工區決定在已掘機巷上幫沿空送巷,盡快形成生產通風系統。
在對32241工作面機巷沿空送巷前,工區編制了《邵陽市九公橋煤礦東風井-27m水平北十一石門32241工作面上機運巷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并組織了學習、貫徹。該巷設計采用梯形棚支架支護,支架梁長1.8m,柱長:上幫柱長1.4m,下幫1.6m,棚距0.4m;并規定每掘3m,抬好雙邊櫨。
該掘進工作面于6月24日八點班開始開門施工,該處煤厚1.2~1.8m,平均煤厚1.5m,煤層傾角30O,上幫為實煤體,下幫為原掘的老機巷。巷道壓力大,頂板破碎,上幫煤體片幫、漏矸。至事故上班止,已沿空送巷了13架棚,長度8m。
㈢安全監管監察情況
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婁底監察分局在調查九公橋煤礦東風井2007年3月2日運輸事故(死亡1人)時,向九公橋煤礦東風井下達了現場檢查筆錄等執法文書,并予以了罰款。九公橋煤礦進行督促整改,東風井對婁底監察分局所提隱患基本整改到位。
三、事故發生與搶救經過
6月27日晚班(16~24時),32241上機巷安排了3人作業,即大工楊勝陶,小工楊春禮、楊友根。
16時20分,3名作業人員下井,17時達到作業地點。大工楊勝陶和負責該區域的安全值班員鄧玉芳首先到達當頭,檢查了瓦斯、通風和頂板情況,發現當頭有4架棚沒有抬邊櫨,棚距0.6m,棚間沒有襯筒,巷道上幫沿煤,下幫沿空,煤層傾角32O。頂板破碎,巷道壓力大,上幫掉碴,空幫。鄧玉芳即交待大工楊勝陶暫時不要作業,待頂板壓力穩定后,先抬好邊櫨,背好幫,待鄧玉芳驗收后,才能作業。隨后,鄧玉芳去了十二石門檢查。
21時20分,在32241上機巷作業的小工楊春禮來到十二石門喊鄧玉芳,告知32241上機巷冒頂了,將大工楊勝陶埋在里面。鄧玉芳即隨楊春禮返回當頭,發現已掘的13架棚,倒了9架,僅開門口的4架棚未倒,棚子全是由上幫向下幫傾倒,下幫空了一條老巷,長1.5~1.7m,未見楊勝陶。鄧玉芳看到現場只有3人,不能組織有效的搶救,立即電話報告了地面調度室。
21時25分,地面調度室值班領導樂鳳林接到井下事故電話,即向區長阮文華匯報,阮文華即率周定祥、黎學云、樂鳳林等下井搶救。21時40分達到當頭時,井下值班領導、安全員等已在實施搶救。九公橋煤礦領導接到事故電話也趕到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搶救指揮工作。
6月28日3時,在離開門口5m的地方,發現遇難者楊勝陶,由于巷道頂板持續冒落,直至6月28日13時30分才將楊勝陶搶救出來,至此事故搶救工作結束。
四、事故性質及原因
㈠直接原因
⒈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煤層松軟、頂板破碎、巷道壓力大,易片幫垮頂。該工作面沿4煤沿空掘進,煤體松散,強度低,且直接頂為砂質泥巖,裂隙發育,強度低;加之受32243工作面前段采動影響,圍巖更為松散破碎,極易片幫垮頂。
⒉在圍巖破碎的情況下,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差,支架下幫沒有落在實體圍巖中, 4付支架未抬好邊櫨,且支架間未打撐筒;作業人員不服從安排,在頂板壓力未穩定的情況下,擅自冒險作業,被垮落的煤、矸掩埋致死。
㈡間接原因
⒈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發現事故當頭壓力大、未抬櫨加固后,只口頭交待不準作業人員進入當頭作業就離開當頭去檢查,沒有盯守把關。
⒉工程質量差。沒有嚴格要求作業人員按作業規程規定,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巷道上幫未背嚴背嚴,支架不聯鎖,特殊支護不力,特別是事故當頭連續4架棚子未抬邊櫨。同時巷道布置不夠合理,沒有待3243工作面壓力穩定后就沿空送巷。
⒊安全檢查不嚴格。對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差未及時查處,提出處理意見。
⒋煤礦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夠。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盲目激進,只想早抬好邊櫨,早進入當頭掘進,自主保安能力差。
㈢事故性質
事故聯合調查組經調查分析,認定本次事故為責任事故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㈠ 免于追究責任的人員
⒈楊勝陶,大工。不服從管理,在頂板壓力沒有穩定的情況下,冒險進入當頭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鑒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㈡ 建議給予黨紀、行政處分人員
⒉鄧玉芳,安全員兼瓦斯檢查員。發現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壓力大、未抬櫨加固的隱患后,沒有盯守現場,嚴把安全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的規定,建議調離安全員兼瓦斯檢查員崗位,另行安排工作。
⒊林習文,副隊長,分管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檢查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作業規程加強支護不力,未及時發現和消除工程質量差等隱患;巷道布置不合理;對本隊職工教育不嚴,職工違章作業嚴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的規定,建議給予撤銷其采煤隊副隊長職務的處分。
⒋周定祥,副區長,分管全區生產工作。沒有嚴格要求作業人員按作業規程規定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導致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不及時支架,背頂背幫不嚴實;檢查督促不力,未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巷道布置不合理。對事故負重要責任。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的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⒌陳校,副區長,分管全區安全工作。對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差、巷道布置不合理未及時查處,提出處理意見;對安全員要求不嚴。對事故負重要責任。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的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⒍阮文華,中共黨員,區長。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力,未及時組織檢查發現和消除32241上機巷掘進工作面存在的工程質量差、現場管理不到位隱患;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夠。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的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㈢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和個人
⒎鑒于九公橋煤礦東風工區頂板、運輸管理不到位,事故多發,且礦井通風、防滅火、防瓦斯等方面存在隱患,根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8條、《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43條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37條規定,建議由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婁底監察分局依法對九公橋煤礦東風工區作出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六、防范措施
⒈九公橋煤礦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深刻反思,舉一反三,提高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采取有效措施,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⒉加強頂板管理。要建立切實可行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從嚴考核,認真兌現。合理、安全布置沿空送巷。在頂板壓力大、煤體松軟的情況下,要切實加強支護,嚴禁在頂板壓力未穩定的情況下,盲目冒險作業。
⒊切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下井跟班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及隱患排查制度。每班必須有礦級或區級領導下井跟班,帶班管理人員必須與作業人員同進同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發生的隱患必須坐陣指揮,組織整改。
⒋加強對工區一級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所有下井職工必須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熟悉作業規程,杜絕違章作業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工區一級管理人員的送外培訓工作,工區區長及副區長必須取得安全資格,方可上崗。
⒌合理布置巷道。當采掘接替緊張時,必須保證生產組織合理,巷道布置合理,決不能在采煤工作面剛收尾壓力未穩定的情況,采用沿空送巷方法掘進巷道。
⒍認真開展隱患整改活動。該礦井屬煤與瓦斯礦井,要建立瓦斯抽放系統,認真落實先抽后采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要配齊瓦斯檢查員,加強瓦斯檢查;要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要加強防治水工作,嚴格落實“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加強通風系統管理,保證通風系統穩定、可靠,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認真制訂停產整頓方案,按婁底監察分局2007年7月3日的執法文書要求,及時整改現場檢查筆錄中提出的18條隱患,隱患整改后,必須及時向邵陽市煤炭局申請驗收,待驗收合格、相關證照齊全有效后,方可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