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國的法律制度
在談到英國的安全管理制度時,不能不提它的法律制度,因為安全管理制度是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的。安全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普通法(Common Law),二是制定法(Statute Law)。
1、普通法
普通法是基于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的決定,這些決定被記錄下來,并成為普通法。普通法最重要的特征是司法判例,即用以前的案件的判決指導以后案件的審理。一般而言,較高一級的法院的判決對于較低一級的法院有約束力。
2、制定法
制定法是通過國會立法的形式所制定的法律,有時也稱為成文法。一般而言,制定法優先于普通法,但是在具體的案件當中,普通法的原則是和制定法同時適用。
二、有關安全的法律
在英國,關于安全的最重要的法律是1974年制定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法”(The 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etc. Act 1974)根據這個法令,成立了健康與安全委員會及委員會負責制定相關的政策和條例,并由執委會負責實施。工作健康與安全法是英國國會所制定的主要法律之一,幾乎所有的有關安全的條例都是根據這個法律所制定的,其中1994包括年的“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The Construction (Desig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 1994)(后面將有詳細的闡述)。
因為英國是的一個成員國,所以它必須遵守所制定的所有法律。一般情況下,成員國應該根據的指示(Directives)制定國內的相關的法律和條例。英國根據的關于健康和安全的指示,制定了六個安全條例,包括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條例,工作設備等條例,個人防護用品條例,手動操作條例,安全顯示設備條例,以及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這六個條例共同構成“工作健康與安全管理條例”。
三、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
在英國,對于建設項目最低的安全要求是通過“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來制定的。這個條例著重于整個建設過程,包括規劃、設計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在這個條例下,項目的所有參與各方共同完成安全管理的責任。
1、項目參與各方的職責
健康與安全執委會
前面已經提到,健康與安全執委會負責實施有關安全的法律與條例,因而實施“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也是這個執委會的責任;同時,執委會也對業主、設計者和計劃監督人員(Planning Supervisor)的職責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根據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健康與安全執委會要派檢查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檢查人員可以要求檢查安全計劃,也可以視察現場以確定安全計劃得到很好地實施。
業主
業主的主要責任包括:
1.確定該項目是否屬于“建設(設計與管理)條例”管轄的范圍
2.委托一個計劃監督人員和一個總承包商,并且確保兩者都有足夠的能力完成任務
3.確保由其委托的設計者和承包商都有足夠的能力
4.向計劃監督人員提供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5.保證在施工之前,有一個完整的安全計劃
6.確保項目完成時有完整的安全記錄
計劃監督人員
所謂計劃監督人員是指由業主委托的負責直轄市設計和規劃階段的安全的人員。盡管主要負責設計和規劃階段的直轄市,計劃監督人員必須參與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當然,業主有權在項目進行當中更換計劃監督人員,并且這樣的變更必須通知健康與安全執委會。
計劃監督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1.保證設計者履行了職責
2.在設計者以及其他咨詢方之間進行協調以促進項目安全
3.確保在總承包商確定之前有一份安全計劃
4.向業主建議有關的設計者和承包商
5.在施工開始之前就安全計劃向業主提出建議
6.通知健康與安全執委會關于安全管理計劃
7.確保在項目結束時向業主提交完整的安全記錄
設計者
設計得的主要責任為:
1.進行設計并避免安全風險
2.在設計時考慮施工或維修所可能遇到的風險
3.如果設計中不能消除風險,則要盡可能降低風險水平
4.確保設計包含足夠的安全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告知計劃監督人員,以使計劃監督人員在制定安全計劃時反映出來
5.和計劃監督人員和其他的設計者合作
總承包商
總承包商必須制定安全計劃并且直轄市各分包商的活動,從而使他們遵守安全條例。總承包商的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并實施安全計劃
2.確保所有的分包商之間進行協商與合作
3.向分包商提供關于項目風險的信息
4.確保分保商遵守安全計劃所制定的規則與程序
5.在整個項目過程中對項目安全進行跟蹤
6.確保向計劃監督人員提供有關安全的信息,以使這些信息能夠包含在安全記錄里
2、設計者的安全管理機制
設計過程包括多個階段,如項目可行性與概念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考慮到項目安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的最佳電動機是在設計過程的早期,即可行性與概念設計階段。在概念設計階段,設計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來考慮針對風險的解決辦法,對設計作出調整。而隨著設計的深化,可能消除安全隱患的機會逐漸減少,因為這時候設計者已經沒有太大的自由度。
在設計過程當中,設計應該定期進行評審,以保證設計滿足業主的要求并符合設計者的意圖。因而,設計評審為進行項目的安全評價提供了一個重要的途徑,并且構成了設計者的安全管理機制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述的流程當中,信息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設計者必須在設計中確定所有可能的安全隱患,并且要向項目的有關各方進行強調。設計者在設計評審過程中收集的有關安全的信息,應該告知計劃監督人員,這樣的信息將包含在招標安全計劃監督人員,這樣的信息將包含在招標安全計劃中并構成項目安全記錄的一部分。這樣的安全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以后的項目階段它都將用到,包括施工安全計劃,現場安全管理以及最后的安全管理記錄。
3、總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機制
英國的總承包商安全管理機制由七個關鍵的管理活動構成,包括:安全管理政策,風險評價,安全措施,開工許可,安全培訓,現場管理程序及安全管理評審,并且通過反饋機制構成一個閉環,最后,有關的信息歸結到項目的安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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