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重大災難及緊急事件中能使州及地方政府迅速部署國家都市搜救應變系統,以展開特殊的人員救援協助,美國建立了完善的國家都市搜救機制與系統,融合都市搜救隊伍、事件支持隊及技術專家等于一體,主要是協助并增加州及地方政府都市搜救能力,在國家都市搜救應變系統的都市搜救隊伍中的成員有著高度的訓練,且通常具有地方救災人員所沒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及裝備。
1、都市搜救隊運作機制
意外事件發生時,依意外事件狀況,FEMA(美國聯邦應急管理局)對國家都市搜救隊發出以下四種通告:
(1)咨詢公告:更新重要都市搜救事件信息。
(2)警報公告:響應可以接受任務的指派。
(3)動員命令:六小時到達集結點。
(4)動員解除命令:解除任務命令(可于任何時間下達)。
結合FEMA對國家都市搜救隊所發出的四種通告,在事故發生時,FEMA對所有都市搜救資源發布咨詢公告;當災害擴大時,即發布警報公告,要求都市搜救資源隨時準備動員。
當災害程度升高而有行動需求時,FEMA即發布動員行動命令,動員都市搜救隊人員至集結點,做人員裝備檢查,于六小時內到達預定的離開地點準備出發,由警戒至到達離開地的行動都由都市搜救隊自行主導。
都市搜救隊由離開地搭機到達災區的到達地,再經由航空或地面運輸到達動員中心,并由FEMA官員指派到災現場的集結區,這段期間都由FEMA主導。
由災害現場的人員裝備集結區接受任命分配之后,至現場展開救災活動,這段期間是由地方政府主導。
2、美國都市搜救應變系統
2.1系統作業概述
(1)應變基準
美國聯邦政府依照聯邦應變計劃(Federal Response Plan)遇有以下情況時,展開應變行動:超出州及地方政府應變能力、州政府主動要求聯邦協助或美國總統正式宣告災害,行使依據斯坦福法(Stafford Act)協助救災的職權。
一旦符合以上基準時,聯邦政府可能執行部分或全部十二項緊急支持功能(Emergency Support Functions,簡稱ESFs),而都市搜救系統屬于第九項緊急支持功能,系由FEMA在聯邦應變計劃下負責都市搜救的運作。
(2)系統實際概述
1)災害發生
在聯邦政府接獲訊息后,隨即所有的都市搜救隊將會被通知已有重大事件發生(如:地震或颶風侵襲都市住宅等),FEMA也將通知美國衛生福利部應變與通知交通部可能有交通運輸的需求。
2)動員搜救資源
一旦有可靠的危害狀況及資源需求評估報告出來,便由FEMA決定派遣一部分都市搜救資源、警告一部分都市搜救隊預備,甚至于動員所有都市搜救隊伍
3)都市搜救隊的選定
美國共有二十八支都市搜救隊,通常FEMA對于一個事件,會先選擇三個在災區以外且離災區最近的都市搜救隊立即展開動員。
4)國際都市搜救資源的要求
在所有美國都市搜救隊已動員且明顯仍需要更多的都市搜救資源時,FEMA可能要求美國國際人道事務部尋求國際都市搜救資源。
5)都市搜救系統運作方式
一旦經由FEMA動員都市搜救系統后,運輸需求立即被評估,被動員的都市搜救隊可經由空運或地面運輸,在經由空中運輸的狀況時,都市搜救隊成員必須在六小時內到達預定的離開點(Point of Departure,簡稱POD),通常POD都是機場,并清點須運輸的設備器材箱,且能符合軍事的管制及危險物質運輸規定,運上飛機后出發至到達點(Point of Arrival,簡稱POA),通常POA是軍用的機場,一旦都市搜救隊伍到達POA,事故支持隊(Incident Support Team,簡稱IST)的到達點/動員中心專家(Point of Arrival/Mobilization Center,簡稱POA/Mob)將接機、安排、卸貨并將人員器材運送至動員中心(Mob)。
在動員中心時,IST的到達點/動員中心專家會對到達的都市搜救隊伍實施有關已建立的通訊程序、事故最新狀況、搜救任務的分配、再供應(re-supply)的程序、來往事故地點的運輸方式等事項的簡報。
當都市搜救隊接受完任務分配后,IST的運輸單位指揮官將確認空中或地面的運輸工具,將都市搜救隊伍運送至已預定的集結區或事故地點,都市搜救隊接受由IST或地方政府指揮官的最新災害狀況情報、作業分配、后勤支持及行政管理相關事項。
6)轉戰移動及復員
在都市搜救隊展開所分配的任務及執行搜救運作后,如果都市搜救隊被指派移動至其它災點,IST的運輸單位指揮官會提供運輸工具。另外IST必須負責確認并提供食物、水及在任務中的必需品直到都市搜救隊被復員為止,如果災害狀況持續,通常一個都市搜救隊會持續操作十天才被復員。
2.2美國都市搜救系統的回顧
2.2.1 都市搜救隊(US&R)組織沿革
1)基本架構
都市搜救隊(US&R)的組織基本架構有如圖1。
圖1 緊急事故指揮系統(Incident Command System,簡稱ICS)
2)都市搜救隊(US&R)的組織架構
都市搜救是由ICS系統架構演變而來,并建立二組輪班制度,以應付連續二十四小時,具有長達數天的運作能力,且因搜救隊系著重于災害現場的搶救作業,故將原ICS系統之搶救部門分別列出,即搜索小組(Search Team)、救援小組(Rescue Team)、醫療小組(Medical Team),加上原ICS系統的計劃小組(Planning Team)及后勤小組(Logistic Team)即形成都市搜救隊的架構,其中ICS的財務/行政(Finance/Admin)部門,因都市搜救隊的需求不大,且已有人員協助處理,一部分由計劃小組及后勤小組的功能吸收,因此其組織中并無財務部門,其組織架構如圖2所示。
圖2 都市搜救隊(US&R Task Force)組織架構
3)搜救隊各編組人員任務
美國都市搜救隊由六十二人依下列編組而成:
(1)指揮部(Command):搜救隊隊長(Task Force Leader)任務包括負責搜救隊整體安全、制定搜尋及救援計劃、協調及監督所有救援活動、負責搜救隊組織及后勤需求、確定所有搜救隊員都能獲知任務內容、提供情勢報告及表現評估。安全官(Safety Officer)的任務包括辨識意外發生前、中、后的危險形勢、基于安全需求,確認意外發生時的行動計劃、運用緊急權力停止或防止危險行動、調查意外事件。
(2)搜索小組(Search Team):搜索小組小組長(Search Team Manager)任務包括:
訂定及執行搜索計劃、監督所有搜索行動、確認遵守安全程序、負責決定搜索組織及后勤需求。搜救犬專家(Canine Search Specialist)任務包括利用搜救犬實施倒塌建筑物內受困人員的搜索、利用現場物品找出相關位置及預測受困者的情況、協調并與其它搜索資源合作。技術搜索專家(Technical Search Specialist)任務包括使用電子搜索儀器及技術對倒塌區域進行搜索、利用現場物品找出相關位置及預測受困者的情況、協調并與其它搜索資源合作。
(3)救援小組(Rescue Team)
救援小組小組長(Rescue Team Manager)任務包括訂定及執行救援行動計劃、監督所有救援行動、決定救援的組織及后勤需求、評估救援團隊的運作效能,并作適當的調整。救援小隊(Rescue Squad)任務及其工作能力包括依專業技術及專業裝備執行行動計劃之救援作業、受救援小組小組長的直接監督、應用適當的救援技術、繩索救援操作、局限空間救援、支撐及穩定建筑物、破壞作業、包捆傷者(Victim Packaging)、其它交付之任務。重機械專家(Heavy Rigging Specialist)任務包括對不同的重機械設備評估其需求及效能、確立吊掛作業內容、協助搜救隊與重機械操作人員間之合作、溝通、協助后勤小組對搜救設備整備作業、協調重機械作業的命令與執行、建立裝備提供者清單、指示重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提供技術性支持。
(4)計劃小組(Planning Team)
計劃小組小組長(Planning Team Manager)任務包括訂定意外事件救援行動計劃、確認并運用當地資源、現場情勢評估、資源情勢評估、與意外事件支援隊(Incident Support Team簡稱IST)聯系。信息處理專家(Technical Information Specialist)任務包括記錄事件搜救執行過程(利用手寫記綠、錄像、照相等方式)、制作事件事后報告、接收匯報并制成檔案、匯編搜救隊簡報、建立備份系統。結構專家(Structural Specialist)任務包括對所指定的結構物進行評估、利用標準標識系統清楚標記建筑物、畫出草圖,指出危險事項、可能進入途徑,并指出可行的方案、指明可能的空隙、利用適當的標記帶標示出危險區域、力求將危險降到最低,決定適當的危險緩沖量。
危害物質專家(HazMat Specialist)任務包括救援行動時,持續監視現場環境危害物質的狀況、執行防衛性緩和行動、提供搜救人員及受困者緊急除污、幫助醫療人員處理有關化學性傷害、參與傷員急救處理及實地勘查、搜集當地生化信息、進行緊急事件發生地點周圍的勘查、對救援地點內部進行勘查,提供危害物質相關信息。
(5)后勤小組(Logistics Team)
后勤小組小組長(Logistics Team Manager)任務包括建立裝備集結區、利用拖板運送裝備、建立運作基地、確認當地后勤支持、提供搜救隊的持續及再度支持。后勤專家(Logistics Specialist)任務包括將裝備保持穩定狀態、建立裝備集結區及基地、建立正確及完整的裝備使用及補充記錄、裝備管理。通訊專家(Communication Specialist)任務包括確定通訊計劃、無線電頻率管理、安裝及籌劃攜帶式無線電系統、基地通訊系統操作及維護、監視供電狀況、與外界保持通訊、保存與通訊相關記錄。
(6)醫療小組(Medical Team)任務包括提供搜救隊隊員照護、提供搜救犬照護、
提供被搜救隊救出受困者醫療救護。
2.2.2 事故支持隊(Incident Support Team,簡稱IST)
事故支持隊提供聯邦與州政府、地方政府在獲得及運用第九項聯邦緊急支持功能(ESF-9)的建言,提供在事故指揮上的建議、管理及協調都市搜救隊的運作及協助都市搜救相關的后勤支持,甚至于可經由事故支持隊提供更進一步的都市搜救信息。
事件支持隊(IST)的組織架構:一組事件支持隊(IST)二十九個職位,通常FEMA會派遣一組或多組的事件支持隊到現場支持都市搜救隊的運作。
事件支持隊先遣小組(IST-A)的組成:在災害發生時,FEMA在考慮動員事件支持小組時,會先動員事件支持隊先遣小組(IST-A),且通常依月份排定輪值即紅、藍、白三組,并會有預備一、預備二、預備三共六組人員。
為了確認每一個都市搜救隊能夠有效率地作好作業準備的工作,FEMA發展出一套作業準備評估程序,這項程序可以在搜救隊基地檢查搜救隊的所有狀況,以決定該都市搜救隊是否準備好應變及作業的準備。
2.2.4 搜救犬的評估
在完成都市搜救隊的評估之外,必須實施搜救犬準備狀態的評估,這個評估程序可以更進一步確認都市搜救隊的搜索能力、搜救犬專家與搜救犬的準備程度,也可以進一步提供方法來確認搜救犬專家的優缺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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