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工人權益保護中心(CPWR)對由勞動統計局提供的1992~1998年的職業傷害致死普查數據和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1997--2000年錄得的公眾死亡數據的分析,美國每年與電梯和自動扶梯相關的死亡人數約30--31人,其中每年約21--22人在電梯中因工死亡(包括上班乘坐電梯的乘客),而扶梯為零;大約6人在電梯中非因工死亡,而扶梯有3人。每年在電梯和自動扶梯中死亡人數中,在設備中或旁邊工作的約占50%,屬于工作中的乘客約占30%,非工作中的乘客約占20%,如表7—1和圖7—1所示。造成死亡的兩個主要原因是跌落或被移動部件夾住,而工人被電梯或對重撞擊、電擊、電梯或平臺倒塌也占一定數量。
表7—1每年電梯、自動電梯事故死亡人數估計(1992--1998年)
原 因 |
電梯 |
扶梯 |
合 計 | |
在電梯、扶梯中或旁邊工作 |
15~16 |
- |
15~16 |
50% |
在工作中的乘客 |
6 |
- |
6 |
20% |
非工作中的乘客 |
6 |
3 |
9 |
30% |
合計 |
27~28 |
3 |
30~31 |
|
在1992 1998年勞動統計局5年統計的數據中,電梯、自動扶梯職業傷害死亡有152人,其中108人是在電梯、自動扶梯中工作或在旁邊工作時發生事故,44人是在工作中乘搭電梯、自動扶梯時發生事故。死亡中的108人中有45人是墜落井道致死,占42%,每年因此原因死亡15人。1992--1998年108名與電梯相關的事故死亡原因比例。是44名電梯安裝和修理工人中死亡原因比例。在電梯、自動扶梯中或旁邊工作死亡的108人的工種分類。
1992-1998年的數據顯示,電梯安裝修理全職工人死亡率為十萬分之三十一點六,位居于建筑行業第4大死亡傷害工種,高出建筑業平均十萬分之十五的一倍。而前三個工種是鋼結構工人的十萬分之九十三,建筑工人的十萬分之四十二和焊接切割工人的十萬分之三十五。但是,數據同時顯示,電梯安裝修理全職工人的非死亡傷害和職業病發生率為一萬分之二百零九,比建筑業的平均數值一萬分之三百八十一還要低。
電梯、自動扶梯的安裝、修理工人非致殘的傷害主要是由物體打擊、用力過度(特別是特重物)、跌落和被移動部件夾住等造成。另一項研究顯示,電梯安裝、修理工人最常見的外傷是割破、扭傷和用力過度,最嚴重的傷害是手指或手軋壓(夾住)和頭部受傷(跌落)。
除了對在其中工作或在附近工作的人員有危險,電梯、自動扶梯對乘客也有潛在的傷害和死亡危險。電梯、自動扶梯的乘客傷害事故又分為在工作中和不在工作中兩類,前者由勞動統計局統計報告,后者由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統計報告。
根據勞動統計局報告的44人在工作中乘坐電梯發生死亡的事故,死亡人員包括監督或管理人員、職員、股票經紀、看護員、清潔工人或他們的監督人員,以及其他廣泛的職業類別,平均每年有6人在工作中乘坐電梯死亡。
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在1997~2000的4年里,通過全國電子傷害監督系統錄得7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13名扶梯乘客死亡案例,約每年死亡3人,其中阿拉巴馬州1人,加州1人,哥倫比亞特區3人,佛羅里達州1人,伊利諾斯州3人,紐約州2人,華盛頓州1人,威斯康星州1人。扶梯事故原因分類見圖7—6。同一時期,消費產品委員會收集到24名電梯乘客死亡案例,約每年死亡6人,包括13個州,其中加州1人,哥倫比亞特區1人,佛羅里達州1人,伊利諾斯州3人,印第安那州1人,密歇根州1人,密蘇里州1人,北卡羅萊納州2人,新澤西州2人,紐約州8人,俄亥俄州1人,賓夕法尼亞州1人,羅德島1人,其中4人是10歲以下兒童。
從傷害是否需要醫院治療這個角度統計分析,情況更比一般人想象的嚴重得多。1994年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根據從全國90家醫院的調查,發現有7 300個扶梯和9 800個電梯傷害需要醫院治療。因此,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估計,以需要醫院治療作為事故來計算,扶梯的年事故率為22.1%,電梯的年事故率為1.5%。
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認為“跌落”事故比例很高,占75%;但“運動部件卷入或夾住”事故比“跌落”會導致更嚴重的后果,尤其是5歲以下兒童在裙板處卷入。小孩最常見的事故是小孩的手、鞋(包括擺動的鞋帶)卷入扶梯進出口梳齒板中或兩邊裙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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