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反思長樂酒吧特大火災
2009-02-02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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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晚,福建省長樂市拉丁酒吧發生特大火災,共造成15人死亡。據悉,酒吧內有10名左右男女青年開生日聚會,在桌面上燃放煙花,引燃天花板釀成火災。(2月1日新華網)
非常遺憾,在牛年春節的喜慶日子里,居然讓人們看到了“玩火自焚”的現實版,難免令人感懷。
其實,當筆者看到這則新聞時,雖然心有傷感卻并無驚詫,傷感的是生命可貴,一群活蹦亂跳的少男少女在這新春佳節之際竟“跳”進了不返之地;驚詫之無,概由筆者日前的一次親身經歷,讓我領略到了如今有一種玩法叫“放縱”。
幾天前,筆者大學時期的幾個同窗好友一同聚餐。由于有些同學是十多年未見,在酒足飯飽之后大家仍意猶未盡,便提議到KTV去喝喝茶,唱唱歌,盡敘同學友情。真是“不去不知道,一去嚇一跳”。租了一輛的士在縣城連續兜了三圈,跑遍了整個小縣城的娛樂場所竟找不到一間KTV包廂----家家爆滿!真是讓我這種“井底之蛙”大跌眼鏡!
按說,在當前金融危機肆虐,急需拉動內需的關鍵時刻,一個小縣城能有如此大的內需能量當然是好事一樁,畢竟帶活了一個行業,帶動了一方經濟。然而,當筆者看到那種杯盤狼藉、酒氣沖天、煙熏火燎、鬼哭狼嚎、放浪形骸、人滿為患的場景時,心中確實為他們捏了把汗。試想,在這么一種娛樂環境之下,一旦發生火災,正在“放縱”的他們有幾人能及時發現?又有幾人能暢通無阻地順利逃生?
娛樂場所發生火災,當然要追究業主消防保護設施不健全的責任,還要追究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的責任,更要切實健全和完善消防保護設施,加強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管,引導該行業健康和諧發展。
除此之外,我們是不是還應該思考更深層的問題。經濟的發展提升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助推了人們的消費熱情,引來了娛樂場所等一些物質消費行業的紅紅火火、門庭若市;與此同時,一些諸如圖書館之類的精神消費場所卻是冷冷清清、門可羅雀。物質消費與精神消費是一對共生共存的矛盾體。精神消費的過度低糜必然導致物質消費的極度放縱;物質消費的過度放縱必然導致人們玩物喪志,甚至是玩火自焚。你想,在聚會酒吧的桌面上燃放煙花這樣的蠢事都玩得起來,除了“放縱”之外筆者真找不出其它原因可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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